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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LINE] 《離譜》ST回原廠送修,竟然被偷!
   我愛小佛 (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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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龜山鄉 來自 ST-Line 206
發表於 2008-3-31 12:37 AM 
原帖由 teamspirit023 於 2008-3-30 11 PM 發表



冷小丫 (小律師) 兄,
以您的見解或處理過類似案件的實績,小鄧大最後能獲得最佳結果為何?我想聽一聽您的見解. 若這件事鬧得大一點經銷商或福特六和會屈服嘛?
我的看法是如下:
<情理法>
1) 車商 ...

唉 ! 這完完全全是車商想法的情、理、法,

1) 車商已提供focus代步車,無實質上的交通不便或損失
2) 小鄧大車輛因使用過產生折舊,要求全新車困難
3) 改裝20幾萬配件需確實舉證, 如前文,若請人家補開立則必需注意偽證或其它問題

看了似車商代表的情、理、法,
我只能很感嘆的說,
「福特」你可別學啊,
若真是這種態度,
唉 ! 沒救了。


 
   lenin (劣獰)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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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內湖區 來自 ST-Line
發表於 2008-3-31 12:41 AM 
各位法律人以「法律」來看此事,
但小鄧對此事件,是以籌碼來看。

論法的部份,假如走訴訟一途,
可能小鄧最後得到的是「折價後的賠償」,
假如小鄧要選擇這樣的解決方案,
也是可以。

不過,假如以「籌碼」來看,
小鄧有的籌碼,與中太有的籌碼是什麼?
中太的籌碼,就是賭小鄧希望比折價多一點,為了這多一點點,而願意妥協,
那小鄧的呢?
他籌碼就是,捨棄那一點點可能性,讓大家知道福特的商譽如何。

這樣算來,
小鄧的損失,可能是20萬,
福特的損失,可能是2000萬,或是更多,
兩邊如果要賭一把,
小鄧的損失小,福特的損失一定比較嚴重。

如果我是福特的危機處理小組,
二話不說,
先進口一台新的ST,然後舉辦記者會,舉行「交車儀式」,昭告天下!
扭轉福特日益衰落的品牌形象。
這樣成本要多少?也不會比原本他想賠償的金額多多少。

論法,能夠贏的有限,但是不會輸,
因為,小鄧本來就有保險,保險公司估小鄧的車,二手價是82萬,
中太拿78萬的TDCI來賠,
換成我,我也不接受。

就算福特不賠,小鄧也可以出險獲得賠償金額,
可是,弄丟車的是福特,為何小鄧要出險呢?

小鄧的猛駒,270匹,原廠要給他136匹的車,
是的,可以省油的確不錯,
可是當時那也是他辛辛苦苦排隊等候才等到的車,
牽回原廠維修,弄不見,賠殘值,
能接受的,我真的很佩服。

總之,
這就是一場賭注,
小鄧事前已經評估過了,怎麼樣,他都不會輸,
會輸的,就是福特而已,
時間拖越久,福特輸越多,
看福特怎麼想了。


無頭像
   lintote

小50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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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龍井區 
發表於 2008-3-31 12:52 AM 
小鄧大大, 你有沒有覺得你的代步車很沒安全感(沒六個氣球,沒ESP ,EBD,
沒有經過歐洲碰撞測試過),也很沒力呀(沒有225匹馬力,也沒32.5kG的扭力)
volvo L5T的引擎的車很多吧,應該換給你一部 S40,至少底盤,懸吊等整體鋼性都差不多,
加速力道也差不多相同(這是很需要的,可以讓你閃避掉危險)

看樣子.............把現在的代步車退了,高度懷疑原廠有XXX嫌疑


 
   小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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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土城區 來自 ST-line
發表於 2008-3-31 12:59 AM 
原帖由 <i>lintote</i> 於 2008-3-31 12:52 AM 發表<br />
小鄧大大, 你有沒有覺得你的代步車很沒安全感(沒六個氣球,沒ESP ,EBD,<br />
沒有經過歐洲碰撞測試過),也很沒力呀(沒有225匹馬力,也沒32.5kG的扭力)<br />
volvo L5T的引擎的車很多吧,應該換給你一部 S40,至少底盤,懸吊等 ...

<br />
開起來真的覺得頗不安全的話


 
無頭像
   lintote

小50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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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龍井區 
發表於 2008-3-31 01:15 AM 
原帖由 小鄧 於 2008-3-31 12:59 AM 發表
<br />
開起來真的覺得頗不安全的話

所以....你有聽懂了吧.....  現在你的代步車很不安全,有可能無法在警急時候安全的保護你,
(例入求償項目--- 申級代步車,要求相同的安全防護等級與動力車輛,如S40 2.0T以上,以避免
  在索賠過程中因舟車往返而造成意外,近而發生身體上的損傷.)


 
   小鄧

Sentra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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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土城區 來自 ST-line
發表於 2008-3-31 01:18 AM 
原帖由 &lt;i&gt;lintote&lt;/i&gt; 於 2008-3-31 01&lt;img src="images/smilies/S11.gif" smilieid="34" border="0" alt="" /&gt; AM 發表&lt;br /&gt;<br />

所以....你有聽懂了吧.....  現在你的代步車很不安全,有可能無法在警急時候安全的保護你,&lt;br /&gt;<br />
(例入求償項目--- 申級代步車,要求相同的安全防護等級與動力車輛,如S40 2.0T以上)

&lt;br /&gt;<br />
或以租賃車等級的差異,要求補償差額,以天計算~


當然不能抹煞其他車友,愛駒的安全性,我們還是就事論事吧!


 
無頭像
   lintote

小50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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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龍井區 
發表於 2008-3-31 01:22 AM 
   住在巷子內的......

(別忘了要加上因為安全防護等級不同所造成的行車風險,
有經過歐洲碰撞測試的差異性等均要列入.........此等級代步車已讓你行車時充滿
  不安全感,精神上感到極大壓力,與陷入恐懼之中)


 
無頭像
   cwt

腳踏車魔人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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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桃園市 來自 嘉義<-->桃園
發表於 2008-3-31 01:37 AM 
這件事情,我覺得要是我是車主,我也完全不能接受....
因為:
1.車商若只願意賠國產TDCI-->無法接受
因為買一台ST,只開一年,車正好開時,不見了,因折舊只能換回新的TDCI,就算折舊下來差不多,心理還是不能接受,會買ST的人想必對車子性能有相當程度熱衷,也不在乎油錢,TDCI就算是新的也沒用,完全是不同取向的車子,就像是今天換成是國產2.0丟掉了,論折價換成1.6左右新的的車子,有誰願意??

2.車商賠一台中古ST-->還是無法接受
因為就算是找到車齡跟里程都相當的中古車換給我,我也不願意,中古車的來源,前任車主是如何顧車,有這些因素存在,實在是無法接受,除非有配套措施。

有其他網站其中有些人,覺得您要求較多,但是我並不以為然,我覺得整個賠償,除了要考慮車子本身的價格外,還需考慮額外的改裝費用,精神賠償,從案發到整個案子結束,這應該是要一段時間,光這段時間所需付出的心力、時間,耐性就會讓人心力交瘁,這一項在國外往往會使整個賠償金額變成數倍,可是在台灣往往會被人誤以為是受害者趁機敲竹槓,這實在是莫名其妙,將心比心,車主又沒做錯什麼,只是去保養車,就變成要接受一些無法滿意(或被迫妥協)的結果,這實在是匪夷所思,賠償金額應該由車主提出,車商應該是接受或不接受而已,哪有車商提出方案,要車主接受,不接受拉倒的事情,這跟在路上車子發生擦撞,賠償金額也是由受害者提出,哪有是肇事者提出,有些案例就是肇事者由保險公司出面,然後對車體損害估價由保險公司認識的車廠(不一定是原廠)來估價,結果受害者就任人宰割,他(肇事者)說多少就多少,這不是吃人夠夠。
總之,若不幸鬧上法院,希望法官能客觀、公正的處理,不要讓一般民眾變次等國民。

小鄧大~您的心情我們都能體會,雖然不認識您,絕對大力支持您!!


 
   jacky666 (北二高N2H888 Jacky)

小50殺手
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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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Taiwan
發表於 2008-3-31 02:02 AM 
原帖由 冷小丫 於 2008-3-29 04:44 AM 發表
我沒有很認真的去查...

不過按照一般跨國公司的作法,
如果總公司在美國,那台灣會先設一個台灣分公司,
再由台灣分公司去跟各經銷商, 保養廠簽"代辦商企契約"。

那掉車跟總公司有沒有關係呢 ...

這部分保養廠要負完全責任,福特總廠可向經銷商要求名譽賠償損害(那是另當一回事)
車子進廠維修,即有承攬契約成立,不然車主都不用付錢,保養廠都可亂修搂~
所以既然保養契約成立,約定人本就應盡妥善保管之責,與停車場案例不同,
保養廠屬私人區域,亦是有承攬付費情事,需致車輛交還給車主,車主付費後,約定契約方消滅~

所以鄧大理所當然要求同款同價(原購入價)理所當然,不需接受折價方案,
且至賠償抵定前期間損失可要求賠償,車輛是私人財,可以主張財產損壞賠償要求~
加油!


 
無頭像
   maymike42

腳踏車魔人
文章 29
用戶失蹤天數 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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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中和區 
發表於 2008-3-31 09:52 AM 
如果走法律訴訟的結果是失主必須被迫接受所謂的"殘值"的話, 此判例一成型, 那麼我實在對台灣消費者權益的未來感到寒心.

比如說送修筆記型電腦
工程師: 先生抱歉, 您三天前送修的筆記型電腦被偷了
失主: 那你們後續如何處理?
工程師: 為表達我們的歉意, 本公司願意無條件賠償您機器的殘值5000元
失主: 暗! 三年前我用50000元買的耶~裡面還有我三年來絞盡腦汁的回憶!!
主管: 那我們走法律途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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