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汽車保險對於車體損失險及第三人責任險保險費之釐算係採"從車兼從人",所謂從人即
依照被保險人之性別、年齡及過去之賠款記錄來計算保險費。以車體損失險而言,係按被保險人前三年(最高三年)之賠款紀錄為準計算其係數,當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汽車過去有一次賠款記錄者不予計點,二次者計一點,其
保險費增加20%。相反的,如果
過去有一年無賠款記錄時,可以減費20%;以第三人責任險而言,如被保險人過去一年無肇事紀錄者減費10%,二年減費20%,三年減費30%(此為最大幅度),如過去有一次肇事紀錄者加費30%,有二次肇事紀錄者加費60%,依此類推(最大加費幅度為150%)。
引用自:
http://tw.money.yahoo.com/041028/157/13yo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