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的Focus 2停在營區裡,被一個士官長的老婆騎車撞上
當時我車子停在路邊,我正要出去吃飯,才剛坐進車子還沒發動引擎
就聽到機車衝過來的聲音,剛轉鑰匙發動,砰~~~就撞上來了....
由於車速很快,加上來不及煞車,她從我的右前方保險桿,一路撞到我的後保險桿...
總計有 前保險桿、右前葉子板、右前、後車門、前後輪框、後保險桿,都有一堆刮傷跟凹陷...
後視鏡還被整個撞斷...
當時她說一定會負責賠償,但是為了安全起見,我還是請警察來備案處理,留個證據
下午我就去附近的福特原廠估價,總共要16,375元...
拿了報價單跟他老公看,他老公苦笑了一下,
說:「還好不是BMW,不過這個月沒錢,下個月才能給我」
聽了就覺得怪怪的,當下馬上打了一份和解書,留下書面資料,免得他耍賴...
和解書的內容大致是這樣的:
肇事情形:
緣因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中午十二時十五分許,甲方駕駛車號PSZ-xxx之普通重型機車,因未注意前方路況,不慎撞擊乙方停放於國軍花蓮總醫院男生宿舍旁之車號yyyy-EH之自小客車,造成乙方車輛右側後視鏡斷裂及右側車身多處受損。
和解條件:
茲因事故源於甲方駕駛未注意前方路況,為息爭訟,經同意和解條件如次:
1.乙方車輛之損害經福特汽車花蓮經銷商東鉦汽車吉安廠估價後,修繕金額共為新台幣16,375元整。
2.甲方同意賠付乙方車輛損害之修繕金額新台幣16,375元整。
3.甲乙雙方放棄刑、民事告訴權,嗣後無論任何情形,雙方本人及其親屬均不得提出異議或有任何要求,以及追訴情形,若違此約定,必須給付對方新臺幣五十萬元之違約金。
當天晚上我拿去給他們夫妻倆看,當場也問他們有沒有意見,有的話馬上更改,
他們說沒有,就簽了名、蓋了章,隔天早上把錢用現金的方式給我了...
另外,我還把和解書影本拿了一份給承辦警員,請他留底。
結果今天早上,肇事者打電話給我,說她弟弟是在修車的,
說輪框這種東西不可能撞壞,她不願意賠償,要我退她錢...
想請大家討論一下,現在這種狀況,我該怎麼處理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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