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薪會扣三分之一,銀行會先沖抵利息、違約金最後再沖抵本金,如此扣至所有債務還清為止!何時會還清銀行也不知道,因為每期扣的錢隨你的薪水高低而變動!薪水高就扣得多,薪水少領了就扣得少!
2.如果公司可以配合你,請向公司改為發放現金,不要薪資轉帳,暫時停掉勞健保,並請公司回覆法院,該員工已經離職。則該扣新執行命令立即失效。銀行就扣不到薪了!銀行扣不到薪水,你就多一份談判的優勢。
3.若公司不能配合你只能被扣薪,就以你談判的還款24.5萬元去還款,但請記得向銀行談清楚後,跟他們簽一份白紙黑字的證明,叫還款協議書也好、或解除保證責任協議書都好,主要的是內容要明確規定,該筆債務主債務人是誰?原金額含本金利息違約金共多少?,而因你是保證人,將以24.5萬元分3期清償,清償完畢即解除保證責任。以免銀行事後耍詐。曾有案例,是等你清償完之後,銀行換個專員或主管他就不認帳了,叫你把剩下的也還一還,因為於法有據!!而你~~拿不出證據!!
4.保留好清償的收據跟協議書,日後你能有依據向主債務人求償這24.5萬元(換你向法院申請扣他薪水或拍賣他的房子車子...)。
5.保證債務被扣薪不一定影響信用,有些銀行會,有些銀行不會,端看各銀行授信準則的規定,以後向銀行貸款,問清楚保證債務催收該銀行會不會列入評分,慎選銀行即有可能貸得到款項。
6.最後,你如有可能找到主債務人,盡可能提供給銀行消息,因為銀行必須能證明向主債務人追討債務,包含任何處分他的財產或扣他的薪水等等,都沒有收回債務的效果,之後才能向保證人追討。今天,銀行只是因為找不到人,而不是追討無效果,還是有商討的空間!!
7.別任意聽信坊間傳言,可以透過法案更生(或清算)減免債務,法院認定的條件很嚴格!!且非不得已,不要與銀行正式協商,這就會全面破壞個人信用,而你與銀行談好的保證債務還款條件,只是單方面的還款協議,不是銀行公會的制式協商,不會全面破壞你的信用,已如前第5點所說明!
8.以上,參酌自己的經驗供大大參考,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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