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GOOGLE了一下
版大真是大失血了....
好奇心真是害死人
==========================================================
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之第 68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 以命令定之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增訂、刪除並修正之條文施行日期由 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第 31 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
一千五百元罰鍰;其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