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因該修法
故意騎車上 高速公路的 撞死不賠
分明是 白目
感覺開車的人很倒楣
如果這次撞到了 算誰的錯
很多騎車的 很不會顧到 上路的道德
很多人想 反正撞到 你就是要賠我
佔著茅坑不拉屎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看了就討厭
警方表示,這10人是同學、朋友關係,多住在新北市新店區,昨凌晨零時許相約騎機車夜遊,去程行經北宜公路到宜蘭,清晨4時要回台北時想縮短時間,又因「好玩、好奇、沒騎過」,一夥人決定從頭城交流道進入,硬闖頭城收費站進雪隧。
「好玩、好奇、沒騎過」
被撞到的時候就會變成
「白目、好痛、沒撞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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