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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青╱新北報導】小心被酒測器誣陷!新北市1名男子月前開車遭撞,酒測器卻驗出其呼氣酒精濃度為0.1毫克/公升,他喊冤沒喝酒,要求重測遭拒,憤而到醫院抽血檢驗,檢測值換算呼氣酒精濃度為0.025毫克,等於沒喝酒,但仍被函送法辦,所幸檢方裁定不起訴還他清白,他說:「兩者相差4倍,酒測器根本不準。」標檢局專家推測,可能是呼氣酒測器的感測元件隨時間衰老,影響到測試準確性。
差點遭誣陷酒駕的男子吳科誼(39歲)指出,去年11月10日上午,他從汐止開車前往公司途中,遭對向車道準備轉彎車輛擦撞,造成車門及車身毀損報案,雙方到社后派出所酒測並製作筆錄,肇事者呼氣酒精濃度為0,他卻被檢出呼氣酒精濃度為0.1毫克/公升。
吳男訝異說:「我根本沒喝酒,看到檢測值時嚇一大跳。」他當場質疑酒測器有問題,並出示高血壓藥,捍衛清白說:「我只有吃藥,沒有喝酒,能不能讓我再重新吹一次?」
警方數據高4倍
警方指稱除非酒測器明顯異常,酒測結果不論有無超過標準,均不得實施第2次檢測,他趕緊要求警方帶他到醫院抽血檢驗。社后派出所承辦警員賴君豪說,當天他帶吳男到汐止國泰綜合醫院抽血,1小時後結果出爐,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小於5毫克,換算呼氣酒精濃度即小於0.025毫克/公升,吳男可能沒有喝酒,不過吳男閉雙眼30秒內無法朗誦阿拉伯數字,仍依規定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並附上酒測器數值與醫院驗血數值,交由檢方裁定。
檢方裁定不起訴
檢方最後採信醫院血液酒精濃度的檢測報告,上月底裁定吳男不起訴處分,總算還他清白。吳男說,抽血檢驗與酒測器結果迥異,警方仍將他法辦,氣憤說:「還好當時我有抽血,不然被撞反而挨罰,豈不是虧大了。」
吃薑母鴨會測出
汐止分局長劉文孝說:「任何車禍事故,哪怕呼氣酒測值只有0.01毫克/公升,都必須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警察並沒有裁量權。」況且吳男使用的酒測器是第534次使用,照理說沒問題,加上賴警也帶他去醫院抽血檢驗,處理程序符合標準。警方也提醒,最近尾牙多,加上民眾喜歡吃薑母鴨、羊肉爐驅寒,只要食用酒烹煮的食物,酒測器都能檢測到,民眾若聚餐喝酒,最好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以免觸法。
近期酒測爭議事件簿
2010/10/31台中呂姓婦人喝2瓶啤酒開車遭攔檢,呼氣酒測值達3.61毫克/公升,被依公共危險罪嫌偵辦、重罰近5萬元,但她質疑酒測器壞了。2010/02/26台中男子鄭國成誤以為轎車失竊報案,警方到場尋獲其座車,發現鄭男有酒味,帶回酒測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警方說,鄭若獲不起訴處分,會主動撤銷罰單。2009/12/09高雄巿計程車司機開車遭酒駕騎士擦撞,他沒喝酒、但有嚼食檳榔提神的習慣,酒測被驗出0.05毫克/公升,遭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