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下體驗出DNA 嫌犯:「是意外!跌倒手滑進去的!」
2014-05-26
25歲的台北陳姓保全在2011年認識當時才17歲的少女。少女那時感情受挫,常常服用安眠藥物,事發當天,少女想動公園散步,陳男則陪伴少女散心。當藥效發作,少女決定在公園椅子上小憩一下,陳男便趁著她昏睡之際,伸手探索她的下體。少女驚醒後立刻報警,警方則在受害者的下體採擠到陳男的DNA。
陳男各種狡辯,一次次的說詞充滿創意。首先他說是少女走路跌倒,他伸手攙扶少女,結果手不小心滑進少女的下體裡,所以少女下體才有他的DNA,法官不採信。
陳男又繼續狡辯,他在上廁所時,尿液弄到褲子上,那天他騎著機車載少女到公園散心,少女坐在後座環抱住他,手指就這麼就沾上他褲子上的尿液。接著少女去上廁所,用那隻沾了他褲子上尿液的手摸了她自己的下體,他的DNA就這樣輾轉跑到少女的下體了。
最高法院受夠陳男的離譜說詞,依乘機猥褻罪判1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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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神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