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樓主自身的權益
其實可以先提告
畢竟6個月內不提告就失效了
但是會花不少心力&金錢在官司上
再來就是樓主所說的誠意問題
小弟也出過一次重大的車禍
但是可以說幸運~更應該說是倒楣
迴轉時~一台雙載的機車逆向撞我~還超速
天殺的交通裁決所居然判我應注意而未注意
肇事責任佔七成~意思就是我沒提防有人會逆向超速是我的不對:18
那是一對男女朋友~雖然我已經覺得TMD衰爆了
但是畢竟人家承受實質的傷害~道義上還是帶了禮物去醫院探望他們
中間也是打過幾通電話關心一下復原狀況~後續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我的想法是~再多打電話~再多看幾次~他傷也不會好得快一點~還可能打擾他們休息
但是他們打給我有疑慮~我也會馬上幫他們問保險公司
後來男生的部分談一次就和解了
沒想到反而被載的女生告我
和解時還請了律師~說他手的肌腱都斷了~以後想當髮型設計師的夢想也碎了(我以後還想當賽車手咧~被你一搞~我夢也碎了
)
吧拉吧拉八拉~扯太多我現在想都覺得好笑的事
最後說一句說我這中間都沒展現出誠意~跟我索賠120幾萬
後來不贅述
反正我出了10多萬~其餘保險公司負責
寫的落落長~只是想表達其實誠意這個問題很難界定
與其要在乎誠意~還不如拿到合理的賠償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