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到:
1)延長保固是不是只保正常使用下的零件故障,而車禍撞擊或改裝就不列入保障範圍?
2)所以萬一撞死了,或撞壞掉的應該這延長保固也沒得用了吧。
3)到底保哪些零件一定要表列,否則以後爭議很大,"消耗品"保不保?"半消耗品"保不保?
所謂"消耗品"跟"半消耗品"的定義為何?像之前福特保修廠的人員還跟我說;我們家的"飛輪"是"半消耗品"?
4)就算保固零件,但工資應該沒保固吧?到時候工資亂報或獅子大開口,車主可就進退兩難了!
5)車如果賣掉,延長保固的部份可以退嗎?可以轉手嗎?這也應該要了解清楚才對。
6)延長保固下應配合的義務有哪些?限用原廠機油?限用原廠濾心?限用原廠電瓶?其他零件一律限用原廠零件?
這些都要釐清,否則到時候~~
車主付保固金+vip價的原廠零件+尊榮的原廠零件品質+質優的保養維修技藝==>然後故障時又揮不清的保固範圍,
這樣的話車主不就是自己搬塊石頭來砸腳?
付錢就是一種消費,簽了合約只要不嚴重違反公平互惠原則就是有效的私契,所以建議大家一定要充分了解內容後再做定奪!
題外話~~雖然都是洋妞,金髮碧眼跟佛組頭黑答答乾癟貨就是不一樣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