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mg146.imageshack.us/i/59137592.gif/
以上的圖片是小弟的行車路線示意圖
左線及中線為直行車道 藍色框的部分為機車停等區 而右線為右轉車道(但是右轉箭頭之前三百公尺左右的路面上則印有機慢車優先字樣)
就在昨天小弟開車行經基隆市中正路與東海街的路口 與機車發生擦撞
小弟為右轉車輛(紅線為小弟行車路線往省道台二線 往海洋大學方向行進) 對方機車則是要直行進入東海街
事發生當時 小弟車速大約20到30公里不到 因為小弟對路況不是很熟悉
所以看到當時路口是跳黃燈 下意識踩煞車減速(此時已打右轉方向燈)
後來發現右轉燈號常亮 就已滑行的方式經過那個路口
但是滑行過路口以後此時小弟聽到後方有機車跌倒之聲響 因為當時只有小弟一台車經過所以馬上煞車打故障燈並連絡警察及救護車到場(此時小弟車子停在中正路上,而對方跌倒之位置雖是直行但是比較靠近中正路上)
而機車車主是一台小50 而且車上四貼(兩大兩小,其中只有兩人有安全帽)
之後救護車到場 因為機車上四個人均有擦傷 所以先行送至基隆市立醫院 而小弟則在現場等待交通隊的警察丈量現場及畫現場圖
而警察當時後在拍現場照片的時候 因為小弟車門及保險桿完全沒有撞擊的痕跡
警察先生很納悶說到底是撞到哪理 後來發覺小弟右後輪輪框(鋁框)上有一圈同心圓之刮痕
而機車前輪輪胎螺帽部分有小弟車輪輪框的考漆 這些警察先生都有拍照存證
而現場圖畫完之後我隨即與警察先生到醫院作筆錄
但是我遺漏在筆錄中說到對方是四貼(因為聽警察說對方只說傷者只有駕駛與乘客兩人)
而筆錄做完之後警察希望我們私底下和解 而對方開口要求醫藥費五萬元(因為他們沒有健保,加上四貼當中的兒子有輕微腦震盪之現象) 加上精神賠償三萬六 共八萬六 但是因為昨天在醫院為了先應急先支付了一萬元的醫療費用(有簽收據) 所以要求之和解金尚須七萬六
但是小弟目前為失業狀態 我是很有誠意要賠償 但是口袋拿出那一萬之後就乾了(小弟還要生活 所以戶頭只剩下三千元)
而對方一直要求說要小弟我趕快把醫藥費用湊齊(四萬)給他 因為他們沒有健保所以看醫生很貴的OOXX一大堆,如果我在不拿出來就要上法院告我(而且一直強調說肇事者與車主都會被告而且他一定會勝訴(車主為小弟的女王),到時候上法院他會要求更多 而且如果賠償不出來就準備吃牢飯與凍結資產之類的話),剩餘的三萬六精神賠償可以分期付清。
而就在剛剛 因為小弟昨晚到今天都沒有休息 剛剛再睡覺的時候漏接了數通對方打來的電話
之後我看到一封簡訊為對方所傳,上面說他打電話來我都不接,如果今天我不回電話明天就要上法院提告
而小弟一開始也是很有誠意陪他到處去處理(因為他沒健保需要里長證明為低收入戶才能夠用健保的方式結清急診室的掛號費用,因為沒健保掛號+診療費用要一萬多元),今天一整天小弟也是跟著他到處跑,但是他不時要我以借現金卡之類的話要我趕快賠償他,然後他再寫和解書給我(但是小弟上網爬文過和解只是民事和解,如果對方和解之後有個萬一走了,對方依然可以用刑事提出告訴)。
而且小弟也連絡我方的保險公司,已提出申請說希望保險公司協助理賠,而對方卻一直以不先付出醫藥費就等著上法院的話語要我趕快付錢,但是小弟比較偏向等到交通隊的初步研判分析與肇事責任歸屬這些東西都有以後再來商談後續賠償事宜。
請問版上各位大大,小弟發生這種事情不知道此責任歸屬的比重大概會是怎樣判決,雖然小弟是開車,但是對方是擦撞小弟的右後輪
再來是對方一直要求我付錢,這種情況之下我是否是乖乖付錢還是有何自救方式?
文章很長,小弟文筆不佳或有遺漏之部分但希望各位版上各位大大能夠提供經驗及解決之道,小弟銘感五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