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520 發表:
公司在台北市,掛租賃車牌一樣可以抵稅嗎??
租購跟租賃應該有差別吧??
想開小福的話
有時候在好幾個工地跑來跑去
再開船的話頭應該會更暈吧@@
當然主要還是覺得小福各方面都比較"優異"囉
租賃車可以抵稅主要是,租車的錢可以列報公司費用,而且租賃公司開的發票也可以抵 5% 的營業稅。
列報公司費用可以拉低公司整年度的營收,自然繳的稅也會變少。
而公司每個月開出的發票都有含營業稅,租賃公司開的發票也是有 5% 的營業稅,這兩個營業稅可以互相沖銷。
租購與租賃的差異在於,租購時公司要先付車價的 30% 做為購車金(購車金無法抵稅),剩下的 70% 車價就攤提到每個月的租金中。
以柴佛旗艦版為例:
空車價為80萬(舉例,非實際車價),若公司簽約三年做租購年限。
每年的車價攤提 = 80萬 * 70% / 3 = 18.67萬
每年付給租賃公司的錢 = 18.67萬 + 每年租金(包含 牌照稅 + 燃料稅 + 保險)
若是跟租賃公司談到含保養,則租賃公司就會限定車子一年可行駛里程數,超過規定里程時,會再另外收費。
公司的租賃車,是沒有跟他們談保養,所以沒有行駛里程的問題~~~~
三年期滿後,車子的所有權就會歸公司所有,此時公司就可以處份這台車(賣掉或是繼續當公務車)。
通常租賃車的保險都會保高(目前公司是保竊盜、酒駕、乙式甲賠....等),可避免未來事故時承租人無法賠償。
當然啦,也是可以要求不要保太高,但是事故時自己就要承擔風險。
若是有其他問題,請再 PM 我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