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ai 發表:
看起來就是騎士逆向,怎麼會是開車的錯 ...
大家只 FOCUS在 機車上的逆向.
所以都覺得 是車子的對..
機車的錯..
道路交通規則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
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
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
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
行駛。
機車頂多開張逆向行駛..紅單
汽車完全沒有暫停動作且車速過快
所以 8成肇事責任 為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