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謎團,是鍾思造的殺害手法,像極了「噬骨餓魔」洪澤晨做的。但是,
洪澤晨早就被判處死刑,他不可能回到人間再度犯案……”
聽到這句話時,劍向很想大聲反駁紹德的想法,但他卻發現自己口幹舌燥,喉
頭疼痛。
“然而,當時在偵辦洪澤晨案時,市警局採取了嚴厲拒絕媒體介入的態度,許
多洪澤晨支解老人死屍的細節,至今依然沒有公佈。譬如當時第一名被害的死者,
那只右手的手腕也被割斷了——之所以被割下來,其實是被洪澤晨一邊支解其餘肢
體一邊用以自慰……那只枯乾如柴的右手,被證人發現時,上面黏滿了洪澤晨幹去
的精液……
“這種變態噁心至極的作案過程,都被高層擋死,一個字都不准泄露。所以,
一個局外人要能夠完全仿效洪澤晨的手法,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如果是你,
那就不一定了!”
“你是什麽意思?”
“我的意思是,在一九九四年發生老人連續分屍命案時,全案由市警局統一籌
策偵辦。那時你已經是三民分局最優秀的刑警了,雖然局裏被分配到的任務,僅止
于清查三民區所有醫院與診所的精神病患資料,但你私下卻對洪澤晨案的側寫分析
做過更深入的研究!
“我去找過一位市警局的高階長官,他提到你那時甚至主動前往市警局,熱心
地表示除了自身被交付的任務外,更樂意幫忙罪犯側寫相關技術的人力支援。而且
你還提到,希望能結識李敢當醫師。但市警局有自己的編組,他們婉謝了你的善意。”
“我……”劍向真是想不到,過去只是對罪犯側寫這項先進的國外技術興趣過
於濃厚,曾經不知天高地厚地跑到市警局碰了軟釘子的微小往事,竟成爲現在被指
控的輔助證據!
“況且,你要模仿洪澤晨的作案手法,並不是一件難事。你對他懷有高度的興
趣,也瞭解他的背景、他的心理狀態,以及諸多刑事鑒識學上的技術。更重要的是,
你是在鍾思造死後,第一個進入四○一室的人!”
劍向迷惑了。第一個進入密室的人,和命案有何關連?
“密室”現在是劍向最後一道護身符。鍾思造是在“密室”裏被厲鬼殺害的,
所以“密室”絕對沒有任何出入口。除了厲鬼之外,在現實中不管兇手是誰,都沒
有進出“密室”的能力。
忽然,他想起自己因爲受了夏詠昱催眠,導致在不由自主的情況下破壞了犯罪
現場的完整性。難道說,紹德打算利用這點來做爲他作案的下一個輔助證據嗎?
“事實上,學長,在本案中,不,也許應該說得更誇張一點,在這個世界上,
唯有你、唯有你能實行逃脫這個密室的方法!”
“什麽?”
“四○一室的鐵門,被一個鐵櫃自內擋住,櫃子裏裝滿了石塊。由於鐵門是向
內開啓,櫃背也朝外,所以要將門鎖上、把鐵櫃推到門後、並在櫃子裏放進石頭,
當然只能從室內進行。至於四○一室的窗戶,一共有三扇。其中廚房和浴室各有一
扇小窗,成人無法爬過,而臥室的則有一扇大窗戶。這三扇對外的出口,除了上緊
扣榫之外,還加釘了十幾塊木條。也就是說,表面上,四○一室確實是完完全全的
密室。
“但事實上,所謂的密室也只是乍看之下所做的判斷而已。兇手在臥室裏面,
故意設置了折裂變形的房門,倒塌在門旁地板上的電視機、書桌,讓場景看起來好
像是有個神秘兇手強力入侵臥室……說穿了只是在強化「臥房原本也是被死者自內
密閉」的刻板印象而已。
“只要誤以爲臥室是遭強力破壞才得以入內的密室,再加上大門那個極爲沈重
的鐵櫃,就會變得更容易相信整個四○一室也是一個密室。
“然而,事實絕非如此!只要臥室窗戶上的木條不存在,就可以從窗戶爬出去。
雖然窗戶的位置處於四樓,但絕對可以找到很多方法,能由四樓安然無恙地回到地
面上。比方說,綁一條堅固、長度足夠的麻繩在臥室的門上,再將繩子丟到外面,
就可以攀著繩索回到地面。
“當兇手返回地面時,繩子還綁在距離自己十公尺以上的高處,木條也完全沒
有釘上去,四○一室並不是一座密室……但是,只要兇手有機會再度進入四○一室
——這一次他進房的方式,是借著同事的協助從大門突破——他就能夠在第一時間
內,馬上將繩子解下並丟出窗外,並釘上預先留置的木條,完成一座真正的密室!”
劍向聽到紹德這番話,腦中一片呆滯,思考能力完全喪失。原本劍向認爲“密
室”是絕對堅固、絲毫沒有破解之道的,沒想到紹德居然聰明到設想出一套如此合
情合理的方法。
聰明!你真是太聰明了!——如果劍向不是嫌犯,他一定會對紹德的推理鼓掌
稱好。
“由於臥室窗戶的方向背街,正下方是防火巷,沒有路人,不必擔心會被人找
到。只要兇手以後再找機會拾回處理掉即可。而且,兇手曾在住院後偷溜出院,目
的不明,我想他一定是回到這裏,回收這條麻繩。然而,就在回收麻繩的同時,若
是恰巧出現一個局外人,偶然知道了兇手的詭計,兇手爲了隱藏這個秘密,很可能
再度痛下毒手……”
——不行!我不能讓自己就這樣被紹德定罪!他的推論,確實充滿了說服力,
但鍾思造之死根本就是恐怖的靈異事件。我根本沒有殺人。
“紹德……”劍向勉強從口中擠出幾句話:“你所持的密室破解理論非常精采,
但卻沒考慮到一個問題——如果我……如果我是在重回命案現場才釘上那些木條的
話,那麽很容易就會被同事們發現。因爲,將木條釘入牆壁,會發出很大的聲響,
同事們聽到了一定會立刻趕過來。”
“我知道。但你把木條釘在牆上,並不是拿起鐵錘直接敲下去。”紹德輕笑了
一聲:“你事先使用鑽子,在木條及牆壁上預定釘入的位置鑽了小洞,並使用直徑
比洞口稍大的鐵釘將木條釘在牆壁上。這樣可以讓噪音大幅降低。”
紹德的神態變成一位高坐法庭中央的主審官。
“犯罪現場是一間臥室,釘木條時你更可以墊著房內隨手可得的枕頭,而你用
來敲進鐵釘的工具,正是你用來打死怪鼠的武器——也就是你手上的警棍!”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