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時就該分手
這使我想到,從前有一次到了朋友辦公室,一位當工讀生的大學在學生把她的感情困擾告訴我,我根本無法進入情況─一點也不了解她在困惑什麼的心情。
她說,她有個優秀的舊男友,是台大的學生,對她很好,但她覺得他很無趣,於是她又認識了一位也是很優秀的美國大學生,這人對她似乎也是很死忠。
最近她好不容易跟台大學生分手了,可以好好投入新戀情,沒想到,那人告訴她那個台大學生在離開她的一個月內,馬上找到一個漂亮女友,使她心情陷入谷底,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愣了好久,實在不能理解她的痛苦在哪裡。是她自己不要的啊,有人願意承接,應該祝福他才是,她痛苦些什麼?
原來,是「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想法在作祟。
這只是一個輕度的例子,重度的是你每天只要打開報紙社會版,就一定會看到,有些前夫看到前妻另結新歡,心有不甘,就把她殺了;有些母親誤以為孩子是她的所有物,她活不下去,孩子得陪她死。
這不都是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心態嗎?
有時在Callin節目裡,陪家庭主婦聊到她生命的低潮,她會說,好想帶孩子去死─我總會立刻加以勸說。
我會問這位母親,如果她小時候自己的父母不合,母親帶她去死,她願不願意?
這些母親總會愣了一下,幽幽的說,不……不願意─這就對了,那麼妳為什麼會認為妳的小孩應該要願意?
我想,很多含冤九泉的孩子應該爭辯,那是你們大人的事,關我什麼事,為什麼要連累我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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