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這樣莫名的發生.......今天下午2點跑完客戶,把車停在正言路上與建國路的路口停車格內,晚上7點去牽車就發現以下的慘狀(圖1).......
又因要趕著送東西給客戶,只好回頭再來處理...
先到事故現場去找攝影機,果然找到了(圖2),果然天公疼憨人
到福德路派出所報案,並調看攝影機畫面,熱心的波麗士大人二話不說幫忙處理,但.....慘案就此發生
:18 :18 那一個里的攝影機年久失修......全部都沒有用啦........:18 :18 波麗士大人說先幫我聯絡交通隊處理吧!!因我已經離開事故現場,所以就又被請到交通隊去備案處理.....但自己也清楚去了也是白去,畢竟沒有達官貴人作後盾,去了也是石沉大海......但女友堅持說小老百姓也有出聲的權力吧.....後來就轉戰到四維路的交通大隊去.....不久就有3個交警出來評論一翻,我告知我有去調攝影機畫面,但都年久失修,沒想到有一位交警說了令我暈倒的話......攝影機很多都是好看用而已,所以我不意外........後來的評論一致認為這是被尖物所傷,不是貨車刮到.....再問我保什麼險,我回:丙式!!....又有一個警員冒出令我暈倒的話.....保險公司有三不賠原則:酒駕.無照駕駛.肇事逃逸.....所以就算我找到兇手,也是只能找他個人賠償.....後來就這樣幫我用他的評論幫我作備案處理,完全不認同我說可能是貨車加裝的昇降板刮到所導致......那我只好再問交警,我停的旁邊是一家賣LED燈飾店,那邊好像有支廣角攝影頭,如果我們無法取得,那是否可請你幫忙協調,沒想到他回的很ㄚ殺力.....
不可能原因是那是私人所有,除非有法院傳票來強制執行......最後要走時還安慰我說去跟保險公司談,說你有來備案,有保險就要賠償之類的話.....心裡想說別再說這些沒營養的話了......一人說一種真的是夠了!!果然很多事真的要靠自己來抓兇手........希望明天那個店家有拍到兇手.....願主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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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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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圖2(超級...真諷刺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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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案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