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檔 | 收藏
點閱數:17,378
[動力] 魚大進氣組的心得
無頭像
   naivepig

150cc
文章 339
用戶失蹤天數 744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來自 台南縣
發表於 2006-10-17 12:40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naivepig at 2006-10-17 04:33 AM:

對不起...我對法律不是很懂...
但是...印象中法律好像應該是成金字塔來分...
最高層...也是最基本...最不可抵觸的應該是憲法吧!?那不是一個原始的依歸嗎?
難到底下後來訂定的法律可以違反憲法嗎?
警察 ...

刑訴法130條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
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
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
還有啊....這個犯罪嫌疑人...指的是什麼?
指的是已經被法院宣告或被警方拘提為某件殺人或是搶劫的『犯罪嫌疑人』之類的,我自己覺得應該是這犯罪嫌疑人的解釋吧?!

我開著我的車、我走在路上、我在吃麵,警察依據這個犯罪嫌疑人就可以隨便餿我的身,扒我懶叫、肛門...這是哪門子的法律???

我總覺得這個法律解釋很奇怪ㄟ!!!???
有那個律師可以說明一下啊!?

唉~~~!!


 
無頭像
   naivepig

150cc
文章 339
用戶失蹤天數 744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來自 台南縣
發表於 2006-10-17 12:54 PM 
舉例:第四點 不是搜索就一定要有搜索票的
       都有明確證據
       怎麼可能不逕行搜索
       事後報告檢察官就行了
------------------------------------------------------------------------
明確證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的車有兩個排氣管出口、我的車看起來比較低、我的車看起來比較ㄋ一ㄠ、彩繪很美!
這些就是明確證據...證明我開車超危險、我的車一定會去撞人、我的車裡面有毒品、有槍砲?

現在改排氣管違法嗎?我的排氣管有破掉嗎?你說我排氣管大聲就是破掉,就可以開單?

現在改避震器也沒有違法啊?

車身沒有外加燈飾、車燈沒有貼貼紙噴色、就沒有犯法;那彩繪犯法了啊?

那麼這幾點何來著明確證據


 
無頭像
   naivepig

150cc
文章 339
用戶失蹤天數 744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來自 台南縣
發表於 2006-10-17 01:07 PM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  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  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  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
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檢查引擎就要開引擎蓋

--------------------------------------------------------------------------
什麼是客觀合理判定?
同樣的道理,前面那些沒有犯法明顯證據,是什麼證據???是證據嗎?證明了什麼呢?遽然可以證明我們的車是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

這是哪門子個客觀合理判定?

客觀合理判定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應該是指已經在馬路上超速、蛇行、亂闖紅燈、(以上都有可能是酒駕會發生的行為)...這種情況就一定要攔停沒錯啊!這種車讓她在馬路上開,不知道會出多少人命!!那麼,酒駕的人開的車...一定有改排氣管、改避震、車身彩繪、改香菇頭?

所以開altis全車未改,在馬路上蛇行、超速、亂闖紅燈、腳抽筋亂採煞車、就不用攔停嗎?這當然要攔停啊!這是非常簡單又合理的客觀判定易生危險之交通工具,何來不攔停之有呢?這樣是保護人民啊!

哪我有改車,但我沒有蛇行、超速、亂闖紅燈給你看,我的車也該被攔停,我的車也該被搜車、開引擎蓋?只因為我們國家的憲法是擺好看的?警察一切說了算?警察的職權行使法最大???
這是擾民吧?這有保護到人民嗎?這保護到誰了呢?我的車因為那些沒有違法的改裝,就是易生危險的交通工具?

想著想著~~~~真的滿腦子幹幹幹幹幹幹~~~幹~~果然沒大腦!才會有這樣的法律!?

唉~~~


 
無頭像
   naivepig

150cc
文章 339
用戶失蹤天數 744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來自 台南縣
發表於 2006-10-17 01:15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naivepig at 2006-10-17 05 AM: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  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  檢查引擎、車身 ...

印象中....
我們的車有之中有人是警察...
可是講一下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別再用這種欺騙人民的法律來傷害我們的國家、傷害台灣的改裝車業、傷害台灣經濟了!


 
無頭像
   leadersafes

250cc
文章 381
用戶失蹤天數 849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中市 北 區 來自 台中
發表於 2006-10-17 01:55 PM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  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  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  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
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檢查引擎就要開引擎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面講的很清楚阿
如果你違規被警察攔下來
最好態度還是好一點
不然這些都可以擴大解釋
如果超速或是其他違規警察可以懷疑機件是否有問題
要求檢查引擎或是車身號碼這樣就要開引擎蓋
甚至可以扣車
就算沒違規如果有合理的懷疑一樣可以欄
至於怎樣算合理的懷疑這點就看人怎麼解釋

至於要搜車請拿搜索票來在說
並且要求警察說明他是憑什麼理由要求搜車(或是什麼法條)
當然如果被攔決定要跟條子槓
就先要求警察出具證明文件證明他是警察(現在社會黑暗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假的)
再要求服務單位員警姓名員警編號(可以要求對方唸到你記起來不然叫對方寫給你)
還可以要求開臨檢單把所有臨檢的過程記載清楚
不過最好還是不要違規態度好一點
畢竟有時候當警察也很辛苦


 
無頭像
   leadersafes

250cc
文章 381
用戶失蹤天數 849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中市 北 區 來自 台中
發表於 2006-10-17 02:05 PM 
忘了說搜索票.監聽票不是在警察身上
應該是在地檢署的書記官身上
要由檢察官核准才可以發
通常只有比較重大的刑案才會發

如果有隨身攜帶搜索票大部分都是假的
除非你已經被盯很久了想要抓你才會事先申請

我不是警察人員
以上是我知道的狀況


 
無頭像
   yeh0905 (Jazz)

100cc
文章 206
用戶失蹤天數 5668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來自 台北
發表於 2006-10-17 05:46 PM 
看的這麼多 只能說法律是由那些自以為專業的不專業立委在定的
只會先定義人們改車就是要去飆車 先判你有罪再說


 
無頭像
   16隻豬

250cc
文章 359
用戶失蹤天數 788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中和區 來自 宇宙的起源
發表於 2006-10-18 12:39 AM 
naivepig大大
拜託你看清楚
我說的是那個你當成聖經的車主教戰手則第四點嚴重錯誤
(第四點:如果員警仍然堅持要車主自行打開行李廂與引擎蓋受檢,
此時請要求員警出「搜索票」,因為當員警要求檢查非車輛外觀部分時,
必須說明車主有何犯罪事實,
即使員警有明確的證據顯示車內有違法物品,如果沒有檢察官所開出之搜索票,員警仍然不得對於車內物品逕行盤查)
以上括弧 就是車主教戰手則的第四點 紅字就是大錯特錯的地方
再說一次都有明確證據顯示車內有違法物品 還不叫犯罪嫌疑人???????
你扯東扯西的解釋一堆
我實在是看不懂
有關於
攔檢是否可以要求開引擎蓋
我已經舉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給大家參考了
答案是可以要求開引擎蓋的...
===================================
要相信你的聖經
就去相信
發文需要經過驗證
請不要誤導其他車友OK??
=============================
雖然我們不能改變法律條文
但是我們可以讓其他車友避免錯誤的觀念引起類似的麻煩
傷人傷己
=============================
明明就寫的很清楚 為何你要扯來扯去的呢?
爾後不在對此類問題回文
跟你說
車友裡藏龍臥虎一堆
為什麼只有我這個笨蛋在回文
因為其他人都冷掉了
注意一下 下面那幾個大字
好心被雷親 就是這樣啦


 
無頭像
   naivepig

150cc
文章 339
用戶失蹤天數 744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來自 台南縣
發表於 2006-10-18 01:44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16隻豬 at 2006-10-17 04:39 PM:
naivepig大大
拜託你看清楚
我說的是那個你當成聖經的車主教戰手則第四點嚴重錯誤
(第四點:如果員警仍然堅持要車主自行打開行李廂與引擎蓋受檢,
此時請要求員警出「搜索票」,因為當員警要求 ...

對不起...我並沒有想要誤導車友的意思...
對於面對警方的盤查時...著實也沒必要用那個車主教戰手冊的方式...
遇事沒有必要搞大,事情越小越好,最好是沒事...

而我拉哩拉雜說了一堆...也並沒有針對16隻豬您...

我只是對於這種奇怪的現象跟法律很不解...

很多人...真的是比較不會想太多的...大都是追隨者...

而我的那些廢話...也多半只是牢騷...不成體統...

何為廢話...?

因為改變不了什麼...,也幫助不了大家...

這樣的話...不是廢話是什麼話呢?

對不起...見諒了...!


 
   yuza (魚)

Focus 1.8
文章 2990
用戶失蹤天數 1360
點數 1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汐止區 來自 台北汐止
發表於 2006-10-18 02:21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naivepig at 2006-10-18 01:44 AM:

對不起...我並沒有想要誤導車友的意思...
對於面對警方的盤查時...著實也沒必要用那個車主教戰手冊的方式...
遇事沒有必要搞大,事情越小越好,最好是沒事...

而我拉哩拉雜說了一堆...也並沒有針對16隻豬 ...

naivepig的意思我想大家都瞭解;)我也是深有同感
其實最機車的就是那些為達業績不擇手段有單能開一定開的警察背背~亂開一通反正不爽就請你去申訴ㄚ
其實只要警察想開單....避震器,排氣管,HID是最容易被抓包的~
引擎室拉桿;香菇頭相較之下被開的機率其實並不高..
反正改裝就是這樣嘍~
現在台灣針對汽車改裝法案亂七八糟且不合時宜:18:18:18
眼睛放亮點才是王道嘍


有事找我,請電0931-215-006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