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汐止>五堵大塞車, 夜晚又下大雨, 就派上用場了...
一台3.5堅達, 不打方向燈, 硬擠進來, 我都停止行進, 讓它頭身過半, 還能用尾巴掃斷我的右後視鏡...
到了警局硬說它有打方向燈我不讓它,
警察直接說: 行車紀錄器這麼清楚! 你兩個片段3分鐘+3分鐘, 你都沒打過, 你前後車都有打!
再來, B車(我)已經停止行進約5~6秒讓你插隊進來, 你自己角度抓不好自己看畫面!
直行車是沒義務讓你的~ 你擦撞就是不對! 不然, 你行車紀錄器拿出來比對呀~
講到A車(肇事者)無言苦笑...
OS我心裡想: 我這台2013.12的新車, 我讓你才只有右後照鏡損毀, 如果我不讓你, 你就賠的就不止了ˊ ˋ
開了15年的車, 第一次進警局筆錄, 還是因為對方駕駛技術問題~"~
有裝有保險...真的!
P.s 大家要留意警察拷貝的時候, 檔案是使用複製還是剪下,
昨天那位警員可能餓昏了, 把檔案剪到他電腦了...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