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十一點本來要出去剪頭毛
跟朋友開車出門去,為了找停車位找了半小時多....
最後受不了,回家換機車,載著朋友出發~
剪完後去買衣服,在回家路上被撞了.....
事故地點是小巷子的十字路口,沒有任何燈號,只有地上標線寫著"慢"
我機車騎過去,經過路口了,他從我的右側撞上來:18
他的右車頭撞到我的右後尾巴,他是開車的~~
當場我們就撞飛2公尺左右
朋友的腳被他的車頭撞到,當場腳完全動不了,而我則是手腕挫傷,一直怪罪我們車速太快
我當時大蓋20-30,他也差不多,也沒剎車,撞上來後才停。
因為我們沒辦法動,就叫對方先叫救護車跟警查過來
然後就把我朋友送到醫院了,我有受傷,警查也有問我要不要去醫院,擔心對方亂說,我回答要留下來作筆錄
對方有三個人,開車是一個男,三個都沒受傷,
筆錄作完後,警查丟下一句,你們私下和解吧~:18 ,跟對方留了聯絡方式後就散會了
我朋友有開了診斷証明書,照了x光,腿骨有裂傷~~
我當下是沒去醫院,到了早上,手腕很痛,傷口也都黑黑的,走路也有點痛,下午朋友就陪我去看醫生
診斷証明書上是寫說,右手擦傷,右手腕挫傷,而朋友可能沒辦法上班,要請假休養
今天打給對方問和解的事,對方口氣滿差的,說都交給保險處理了,他要等肇事責任出來在說
對我朋友滿愧疚的,害他這樣,不知道這樣後續該注意那些細節,我的車子前面都歪掉了,上班不知要怎麼去,好險明天還放一天假
又快過年了,唉,不過過年前會不會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