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給的相關意見...這件事情讓我學到很多...也給大家一些建議...
保險公司都很懶惰...為了方便,雙方都是依"產險公會"決議來處理事情,就像這件事,他們就認定對方賠7分,我自己負擔3分...絕對不會站在我們這一方去向對方爭取!!
但就像很多人回覆之意見...
這絕對不是最後結果...
問過我律師朋友,的確是違停歸違停,肇事歸肇事...我當事人絕對可以據以力爭,訴請法院來裁決...最後可能可以免責...尤其這件事,對方筆錄上有載明踩錯煞車...
但這真的勞心勞力, 費時費工...真的很累...最後判決可能還會有法官的"自由心證"因素,所以不一定如我所願...
所浪費的時間和精力絕對無法計算的...權衡之下,我選擇儘速結束此案,依保險公司的結果來處理!!
然後讓自己的車恢復原貌...也讓自己的心情再回到買新車的喜悅...其他的...就讓它過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