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檔 | 收藏
點閱數:3,492
[保養維修] 結案:各位大大-小弟車車發生車禍了....
無頭像
   小火山

小50殺手
文章 114
用戶失蹤天數 2888
點數 2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桃園縣 中壢市 來自 中壢
發表於 2012-5-8 10:22 PM 
各位大大好:

今天早上(5月9日)....

我老婆載小朋友去保姆家時....

與機車發生碰撞 ,(我上周未才洗車打臘而已)

影片如下:



對方....狀況ok...
機車....也ok......
可我方04年 A+ 2.0
去給原廠估價...11900元
{
前保桿...要烤漆,
左前大燈...要換新...
左葉子版...要鈑金與烤漆
左方向燈...要烤漆
}

現比較討厭的是,雙方的賠償比例問題...
我跟老婆說:最壞就是55分
我老婆以為,她都已停下來了,為何要負擔..

對方也說:她身體會痛,,機車要修.....等等
(其實我第三人保600+180萬,對方車子保60萬)

但我方,因保險公司說車子殘值少於10萬,不給保....,所以我的車子,若對方不賠,,就好玩了...

請教各位大大,有何見解....不論是賠償比例或....保險的問題...

歡迎各位大大給各意見.....感恩

//////////////////////////////////101.06.07

各位大大好:

去了調解委員會後....最後對方補助我方5000元,
對方之車子-自理;對方之人由強制險理賠(不論我方是否有無責任皆可給付)

心得:
對方:態度良好-我方不要求太多...
依打折後最後估價:9000元,我方在理,故只佔4成
對方車主是70多歲的婆婆.....我只想快快結案....好可怕...還好她沒事....

除了...強制險外,,我方還有保加重第三人責任險,所以有保險人員到現場...
如只保強制險...它只會叫你把mail給它,請自己申辦...按....:18



謝謝各位大大的關心......感恩.....


 
   祥匯鈑噴美容 (..)

版主
文章 2885
用戶失蹤天數 4066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板橋區 
發表於 2012-5-8 10:27 PM 
***文帖已刪除,廣告請至贊助廠商,請自重!***


 
   TPC-屁屁 (新竹-睿)

90cc菜籃族
文章 169
用戶失蹤天數 2915
點數 1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竹市 
發表於 2012-5-8 10:29 PM 
中央大學的後門, 路小車多人也多!!


 
   普保輔限 (知足常樂~有量就有福)

Matiz
文章 1654
用戶失蹤天數 2773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南市 七股區 來自 台南海口人
發表於 2012-5-8 10:33 PM 
樓主今天才5月8號明天才是9號~


 
   祥匯鈑噴美容 (..)

版主
文章 2885
用戶失蹤天數 4066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板橋區 
發表於 2012-5-8 10:39 PM 
***文帖已刪除,廣告請至贊助廠商,請自重!***


 
無頭像
   小火山

小50殺手
文章 114
用戶失蹤天數 2888
點數 2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桃園縣 中壢市 來自 中壢
發表於 2012-5-8 10:40 PM 
普保輔限 發表:
樓主今天才5月8號明天才是9號~

大大...是我的錯....

正確為5月8日.......


 
   普保輔限 (知足常樂~有量就有福)

Matiz
文章 1654
用戶失蹤天數 2773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南市 七股區 來自 台南海口人
發表於 2012-5-8 10:51 PM 
乾脆改下去~只是大大下次有上坡路段要禮讓一下
因為下坡路段要禮讓上坡路段的先行交通法規好像有這一條
如有錯誤請指正一下3Q~


 
   Bryan阿信 (馭鐵柴~喚赤柴~雙柴の王 ... ... ...)

重機
文章 1035
用戶失蹤天數 44
點數 23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中和區 
發表於 2012-5-8 10:57 PM 
普保輔限 發表:
乾脆改下去~只是大大下次有上坡路段要禮讓一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00條
汽車交會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未劃有分向標線之道路,……或不良之道路交會時,應減速慢行。
二、在山路交會時,靠山壁車輛應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
三、在峻狹坡路交會時,下坡車應停車讓上坡車先行駛過。但上坡車尚在坡下而下坡車已駛至坡道中途者,上坡車應讓下坡車駛過後,再行上坡。
……
五、會車相互之間隔不得少於半公尺。
第46條
汽車駕駛人交會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二、在峻狹坡路,下坡車未讓上坡車先行,或上坡車在坡下未讓已駛至中途之下坡車駛過,而爭先上坡。
三、在山路行車,靠山壁車輛,未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
去測一下對方的剎車是不是有問題
看他像是剎不住的樣子...


 
   bvney8hrlr (阿輝)

90cc菜籃族
文章 173
用戶失蹤天數 2682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桃園縣 平鎮市 來自 平平的平鎮市
發表於 2012-5-8 11:11 PM 
當時有請警察嗎?


 
   老男人

Focus 2.0
文章 4069
用戶失蹤天數 1192
點數 16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來自 台北市
發表於 2012-5-9 12:01 AM 
我五月四日在中壢十字路口邊停車,我人也在車上熄火待命中(我媽媽去買東西),那知道轉角來了一台裕隆車輕擦我的後保槓,車身稍為晃了一下,我當場下車查看,刮了兩道白線(我車是04A+黑色),還好對方肯賠,就沒當場請警察做筆錄,一起到附近烤漆廠,報價是兩千元,後來我想還是到台北給原廠烤漆比較好,反正對方也有保險可付,就當場互留地址和電話,到台北後原廠報價是2千元,但是理賠專員有說,我們有沒有叫警察作紀錄,如果沒有,保險公司就不會賠啦!我心頓時涼了半截,馬上就打電話給肇事者,還好他很誠信,昨天已收到他寄來掛號信,裡面有現金2000元,說真的,發生車禍,一定要請警察過來作筆錄,作為保險公司理賠依據。要是私下和解的話,那一定沒完沒了。慎之~~慎之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