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車友聊到這問題時他說明了他的情況給我聽~
還有關於廢油處理費的問題,我在這邊也提出來講一下,
廢油處理費因為是可以回收賣錢的,所以原廠不能給車主收這一費用,等同於收兩次錢!!!
之前的三菱原廠也是有收,後來是有三菱車主團體去爭取,後來就都沒收了,料單改成收工資。
---------------------------------------------這是分格線---------------------------------------------------------------
文章如下:
我家的車從不用原廠機油,家人在三陽買過喜美5代6代,原廠用金美特機油,
技師在保養前都會問是否自備機油,如果自備機油會加200元廢機油處理費,
但廢機油處理費好像也是違反某條法令的樣子,
後來camry也是自備機油,換了福斯(以前是永業代理)也是自備機油,
每間車廠都有保固,我們也因保固換了不少東西,
關於十幾年前自備機油保固的問題,當時也討論的沸沸揚揚,
電視和報紙都曾報導和討論過,絕對可以自備機油,
現在的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在多年前就有規定以下 節錄自jir的網路日誌和 Passat club)
車廠不得規定”不准使用自備機油”相關資料如下:
1. 拒絕提供保固或影響保固, 這違反公交法:
公平會早已發文車廠,不得以未使用原廠機油為由,拒絕提供保固,
除非能證明此損害是劣等機油所引起,
拒絕提供保固或影響保固如此已違反了公交法第19條第六款及第24條:
‧ 第十九條(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虞行為)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 虞者,事業不得為之:……
(第六款)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 其交易之行為。
(案例說明:…以使用原廠零件為限者,其限制之要求於上游事業能提出公正客觀之證明?
證實下游事業為客戶修護保養時,若不以原廠零件提供服務將危及公眾安全者,
得認有正當理由…)
‧ 第二十四條(其他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 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案例說明:…就業者行為觀之,可謂以不正當方法,
使交易相對人接受不公平之交易條款,剝奪車主自主決定是否交易之自由,
且已損及其他xxx招攬汽車xxx之交易機會,為公平交
易法第二十四條所禁止之足以影響汽車xxx市場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
案例:
文號: 公司標字第060102號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
副本收文者: XXX先生, 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桃園縣政府法制室, 標達股份有限公司
主旨:
謹覆XXX先生申訴, 標達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廠絕為X君自備機油提供更換服務,
申訴此規定不合理之相關事宜
說明:
1.有關X君自備機油一事, 以總代理立場並未禁止; 但因市場油品真假不易辨別,
因使用假機油或等級不符規範機油造成引擎內部損壞事件層出不窮,
事後舉證油品之來源不易, 且往往造成消費者權利損失,
所以基於專業責任必須告知客人並取得認同
2.客戶自備機油部分, 只要符合原廠規範,
使用正確來源之機油即可確保廢氣排放之排放清潔度亦較有省油之效果,
反之則會導致車輛故障造成空氣污染, 嚴重時將危及行車安全, 其中利害得失,
服務廠須作預先告知消費者
3……. 若有任何疑問請逕行與本公司服務部華國華經理連絡, TEL: (03)4517188-649
香港商標達國際汽車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