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員警拿機關槍出來掃射,給你就地正法嗎?
那還好啦.....頂多罰錢了事
參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19/today-life2.htm
積欠ETC過路費逾360元 強制執行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在ETC車道欠繳三百六十元過路費,你會遭強制執行!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開通一年多,每月誤闖車輛均在八、九千輛,其中約兩成是不願補繳、疑似故意闖越者,除了警方持續開罰,高公局依執行成本計算,決定將
超過三百六十元者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必要時可查扣當事人薪水及不動產。
以小型車而言,每次通行費四十元,民眾如果欠費達三百六十元,等於誤闖ETC車道九次,未來此一措施實施後,民眾一旦遭強制執行,就意味著除了這九次通行費,還有九次誤闖罰鍰、九次逾期逃費罰鍰,累計罰鍰、欠費將達三萬二千七百六十元,為了荷包,民眾經過收費站一定要小心。
ETC去年二月開通至今,使用率在本月三日首度突破二十%大關,目前已達廿一點二三%,但誤闖人數也居高不下,平均每天都有二百五十至三百輛次車輛誤闖,去年十月誤闖輛次甚至高達九千七百餘輛。
根據規定,誤闖ETC車道的車輛須在次月十二日前補繳通行費,並繳交誤闖車道的六百元罰鍰,如果逾期,則將遭加罰三千元逃費罰鍰;而這些誤闖車輛經警方與高公局催繳,約八成會依規定繳交罰鍰並補繳通行費,將近兩成則是經多次催繳仍不願繳款、疑似故意闖越者。
此外,粗心的民眾也所在多有,高公局發現,
有不少民眾在發現誤闖或收到告發單後,會依規定在期限前繳交六百元罰鍰,但卻忘了補繳四十元通行費,導致補繳期限超過後,還得加罰三千元逃費罰鍰。
高公局業務組長吳木富表示,未來只要累計欠費超過三百六十元,高公局就會將違規者移送強制執行,由於一般收費車道並無電腦設備,無法在短時間內完成追蹤與統計,欠費達三百六十元就移送強制執行的做法,目前僅會在ETC車道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