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iG29 於 2007-5-20 07
PM 發表
各位大大...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就是高中時有申請過護照...但因為後來都無法出國...
於是護照就過期了...搬家時就丟了...以為要再新辦就好...(因為過期了!!)
但最近有要出國去玩...於是旅行社說要 ...
取文外交部網站
http://www.mofa.gov.tw/webapp/ct.asp?xItem=19042&ctNode=1216&mp=1
護照在國內(或國外)遺失了,應如何申辦一本新的護照?一、本人在國內遺失護照,請按照以下的手續申請新護照:
(一)請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到遺失護照的當地警察局分局刑事組或戶籍所在地警察局分局刑事組報案,取得護照遺失作廢申報表。
(二)請持護照遺失作廢申報表及如前述申請第一本護照所需的相關文件及照片2張(在台無戶籍國民,應加附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有效出國許可證)向外交部領務局或其分支機構(台中、高雄、花蓮辦事處)申辦新護照。
(三)領務局受理這類申請案件,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5個作天後可以領取新護照。
二、本人在國外遺失護照,可就近向我駐外館處申請補發新護照,必須準備文件如下:
(一)向當地警察機關請求發給護照遺失報案證明文件,如果當地警察機關不受理報案或報案後不出具或來不及出具這類證明文件,本人可以填寫一份遺失護照說明書代替。
(二)請依據前述申請第一本護照所列各注意事項,備妥所需文件。
(三)如果在國外停留的時間很短,來不及申請補發一本新護照,可以向駐外館處申請一份「入國證明書」以持憑返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