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果有人AM 7
左右在北上320KM 塞車的話, 小弟先說抱歉...
因為小弟被追撞了 >_<
話說... AM 7
左右 快到永康交流道前方塞車, 當小弟煞停後打開警示閃光燈, 不到5秒就被撞了.
下車談了一陣子, 為了不影響交通決定先下交流道等警方來做筆錄.
注意1. 必須被撞的人同意後才可移動車輛.
注意2. 盡量不要和解, 警方會做筆錄+酒測, 這樣對被撞者比較有保障.
注意3. 要拿到報案三聯單, 也是為了保障自己.
注意4. 撞人的會被開一張未保持安全距離的罰單.
目前已經先回原廠估價, 等對方的保險公司連絡再一同去看車照相後就可以開始修復.
如果各位這陣子看到我可憐的銀月, 請不要再跟太近 kiss 它的屁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