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來說說如何和解...
車禍狀況 與 行車紀錄器 實況
按我
今天討論和解, 對方竟然說 這樣的車禍 責任是 50 : 50
他說他機車需要修 1萬多 ...
我的車子 保桿 烤漆 不是原廠 估價 1500
下巴 有損壞 師傅說 需要更新 他說 約4000
弄到好 6500...
對方的意思 50 50, 也是說 雙方修車 假期來 平分...
他說, 我車子緊急煞車, 讓他反應不及, 才會撞上.
他也強調他人受傷了.
他講到他是受害者...
一點都沒有悔意, 他說不然就上民事訴訟法庭...
請問大家, 我這有緊急煞車嗎? 我應該賠他嗎?
請有經驗的人提供意見
我們雙方都是強制險... 還是外面有專門處理這事情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