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rin910 發表:
大大您好,
基本的處理流程是報案後, 警 ...
謝謝 KIRIN910 提供資訊...
請問 :
1. 三聯單 有提說 30天後 初步判定書 才完成. 這段時間, 我的車子損傷... 要怎麼處理.
比如 我可以去洗車打蠟, 車體傷痕會被破壞 (畢竟30天, 不可能不洗車)
我想去原廠估價, 保桿(刮傷), 下巴(部分斷了), 還有 後車廂備胎被撞凹了, 能換新的就換了.
我再把估價單等一個月後再跟他談, 還是去聯絡調解委員會, 還是直接去提出民事賠賞(上法院)
因為那天出來談結論說, 如果要討錢, 他說直接把傳票寄給他... 他說他不會拿錢出來...
2. 我不知道調解委員會是怎麼處理流程, 我之前好好的跟他談 他竟然如此回我, 我打算站硬了.
如果法院判我要出錢, 我就讓台灣這案件上新聞.
3. 你說在家等著收錢, 這不知道為什麼 KIRIN910 和 士林大大 如此這樣說???
不是至少要上法院, 他才肯賠錢. 請提出為什麼... 讓我/大家 知道, 非常感謝.
4. 重點有車友也發生這類似情形, 請看
按我請看48樓
到最後卻是摸摸鼻子, 自認倒楣...
請問法院會如何判斷嗎? 如果用折舊率來算, 對我是不是很不利, 如果這樣, 法院會依原廠零件去估折舊率, 還是一有什麼標準去估呢? 是依烤漆為基準或更換保桿下巴為主
我估價, 應該怎麼估. 如果在修車期間, 我無法用車, 我可以提出代步費賠償, 我要上班等.
PS: 我的車子是 2008年 3月 車子.
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