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庚寅年慈濟宮開基二大帝安南巡禮攝影比賽簡章 壹、主旨
透過「學甲慈濟宮開基二大帝安南巡禮」活動期間展現民俗活動之美,提倡攝影風氣,推廣全民攝
影藝術水準,舉辦「安南巡禮」攝影比賽,讓攝影愛好者利用鏡頭捕捉剎那間之美,並藉此機會讓大家了解學甲、安南區廟宇內外各種不同風貌、更為延續歷史、傳承文化做見證。
貳、目的
傳統是人與時間的對話,民俗是生活與儀式的結合,文化是內在與生命的表達。開基二大帝安南巡禮因時空背景時代的變遷中斷,今於各宮廟出錢出力極力促成重啟這百年的歷史香路其意義非凡。
藉由影像的檢閱得以展現人與人之間力與美的表現,經由影像的表達得以傳承人與人、人與神之間互動的情感與虔誠的表現。
叁、活動單位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學甲慈濟宮
二、承辦單位:安南巡禮辦公室
三、南群攝影聯誼會(http://tw.myblog.yahoo.com/sun_power0920026139)
肆、題材範圍
於民國98年03月27 日至04 月 20 日止活動期間,自行拍攝有關各項「學甲慈濟宮開基二大帝安南巡禮」活動之人、事、時、地、物及其相關文化背景為題材。(重點活動時地,查詢安南巡禮網站:http://cmo.myweb.hinet.net/)
庚寅年2010濟宮開基二大帝安南巡禮攝影比賽簡章請至安南巡禮辦公室索取或至網站下載.
伍、作品規格
彩色底片規格以上之正負片及數位相機拍攝(需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JPG、TIF),沖印成8×12吋光面照片,張數不限。作品不得裱框、不留白邊、不得翻拍拷貝、不得格放、不得裁切畫線及電腦合成等,且為一次拍攝完成之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並請貼上報名表單,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陸、收件日期
99年 05月01日起至99年 5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慿或親自送達處;逾期不予受理。
參賽作品後面黏貼報名表,並請註明為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 (資料不齊將不於評分)。
作品請郵寄:安南巡禮辦公室 收 (台南市安南區總安街一段368-1號) Tel-3568123
柒、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二、得獎作品應交付原作底片(底片概不退件)或數位檔案審核(像數檔1000萬畫素以上,JPG、 TIF各檔存於光碟片中),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凡原稿底片或檔案未交寄者,喪失得獎資格,獎位從缺,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仍有使用權(製作專刊)。
三、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若盜用抄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本主辦單位無關外;如涉司法爭訟,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對本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賠償須負全部責任,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及獎牌一併繳回。
四、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災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五、參賽之作品不得冒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六、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若未盡之事項,本單位得補充之。
(1)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得獎人並授權本宮使用該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本宮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請詳填攝影比賽名條,並貼於每一作品背面右下角,才算完成活動報名手續。
(3)參加本活動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4)依財政部規定,得獎獎金在參仟元以上者,代扣繳15%稅金。
七、參賽者視同為同意本簡章之辦法規定。
捌、評審日期曁評分標準:
民國99年5月30日(星期日)下午2時起於安南巡禮辦公室二樓會議室公開評審(台南市安南區總安街一段368-1號)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召開評審會議公開評選,評分標準為:相片內涵:50%、整體構圖:30%、其他:20%
玖、獎項: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2,000元、獎狀一紙。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狀一紙。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狀一紙。
優選獎5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一紙。
佳作獎30名、獎金新台幣800元、獎狀一紙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評審得視作品優劣增減得獎獎項。
拾、得獎公佈
一、評選結果將公佈於慈濟宮公布欄、安南巡禮網站。
二、評審結束後7日內郵寄得獎通知單給得獎人。
三、得獎作品將在慈濟宮長期展出。
拾壹、頒獎日期:主辦單位擇期辦理,另行通知。
( 報名表可自行影印)
=======================================================================================================歲次庚寅年學甲慈濟宮開基二大帝安南巡禮活動攝影比賽報名表暨同意書
| 題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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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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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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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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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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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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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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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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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品 著 作 授 權 使 用 同 意 書
本人 同意將歲次庚寅年「學甲慈濟宮開基二大帝安南巡禮」活動攝影比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授權于學甲慈濟宮、安南巡禮辦公室使用。得獎作品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行給酬。
同意人〈參賽者〉人: 〈本人簽名〉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九十九 年 月 日
| =======================================================================================================歲次庚寅年學甲慈濟宮開基二大帝安南巡禮活動攝影比賽報名表暨同意書
| 題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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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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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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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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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同意將歲次庚寅年「學甲慈濟宮開基二大帝安南巡禮」活動攝影比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授權于學甲慈濟宮、安南巡禮辦公室使用。得獎作品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行給酬。
同意人〈參賽者〉人: 〈本人簽名〉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九十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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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品 著 作 授 權 使 用 同 意 書
本人 同意將歲次庚寅年「學甲慈濟宮開基二大帝安南巡禮」活動攝影比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授權于學甲慈濟宮、安南巡禮辦公室使用。得獎作品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行給酬。
同意人〈參賽者〉人: 〈本人簽名〉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九十九 年 月 日
| http://cmo.myweb.hinet.net/defaul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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