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上禮拜發生車禍事故,想請教後續該如何處置。
事發經過:
11/19晚上,小弟將車子停於路邊停車格,結果電影才剛要開場時就接到警局的電話,說我的車被撞了。
出去了解事發經過,原來是有一台colt plus(以下簡稱A),在快車道要切到路邊停車格,未注意慢車道之機車,所以先擦撞到機車B,機車B被撞倒後滑至我的車下(前輪整個插進去),機車C也被波及倒地。B騎士多處挫傷,C騎士骨折,小弟則是愛車後保破損。
由於A車只保強制險,所以財損的部份要由車主自行承擔。事發當時及隔天做筆錄時,A車主完全沒有主動來找我說賠償的事,還是我11/21打給他告知他我會先將車子受損的照片line給他。結果當晚就接到他媽的電話(媽寶?都三十幾歲了還要搬出媽媽來 = =),大意就是說什麼肇事車主上個月爸爸才剛過世,現在經濟也不是說很好,他們也很有誠意要解決,但是不是能有比較便宜的處理方式之類的。當下我也跟對方媽媽說我不可能自己認賠,但我會請保修廠用比較便宜的方式修理。
想不到昨天傳的照片完全未讀,今晚打了三通電話也都沒接。(這是哪門子的有誠意要解決?)請問後續該如何處理,請車友們給點建議吧!
題外話:真的覺得很多女人的腦子裡裝的不知道是什麼,做筆錄那天,我還聽到肇事者的老婆在跟警察番,說什麼被撞的人是不是也有責任,因為他們有打方向燈。又或者是萬一剛好機車在死角的話,怎麼可以都算是他們的錯。聽到這個我真的是飽又醉,怎麼可以無知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