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畫面
想想以前我撞到別車,二話不說負責到底。
第一次車禍不知道可以保對方財損,所以沒有保,結果自己賠了六千多。
經過一次教訓後,每年都會加保對方的財損及增加人員傷害險,為的就是預防那萬分之一。
今早請修車場報價了,也詢問對方是否要私下和解,然後對方就跟我扯一堆,還怪我叫警察到現場。
我只好跟他說,若不要私下和解,那我就請保險公司處理了,對方直接回說..........那你就送件好了
還好我有找警察備案,不然就要自己陪了。
經過這一次,讓我明白到.............車禍叫警察是我的不對........................人生阿,又上了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