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16隻豬 at 2006-9-11 02:38 AM:
幾個問題
1.有去申請肇事鑑定了嗎? 鑑定結果如何? 幾成?
2.你或對方有沒有人受傷?
3.你說你違規停車 有撞到你嗎?
4.你跑掉了 回去做筆錄有承認嗎?
5.一半的責任是鑑定結果嗎?
=========我是分隔線======== ...
如16隻豬大大所說的,現在的人雖然都會發生以刑逼民的錯誤。
但一般車禍在「沒有受傷」的情況下,通常只會發生民事訴訟問題,
肇事者(你,還是後面撞他的人?這當事人問題要搞清楚)另外,有關
訴訟標的問題,他要用甚麼法來告你,「撞他的人」會有所謂的侵權行為,
姊姊單只是違規停車,這就得看在筆錄上的寫法了。
拖,也就是依法律來解決問題,因為法院有太多的事情要解決,所以會造成
案件積拖的情形,所以,當你只有路邊違規停車,或有保險公司代為解決,
那最好解決方式就是上法院,法官屬中正、超然立場,依法來做裁定的。
所以先搞清楚你的違規記錄是甚麼,當時的情況如何,你的筆錄
(當然這已經無法做更改了,加上你的簽名!),
至於刑事訴訟問題方面不用擔心,沒人受傷情況下,也不是你撞的!不會由於來承擔責任。
(不要受別人脅迫,如果他有脅迫行為,記得「錄音」,當你上法院時有很大的幫助。
還有不要隨便掏錢了事,法官沒有判你要賠,幹嘛自己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