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98年5月曾在線上和賣家購買2000元的東西,錢匯入賣家帳號後卻沒拿到東西,之後賣家電話也不接就直接關機,心想既然賣家無視法律的存在,所以也就順勢去警局備案並提告,做完筆錄後,波麗士大人說明「詐欺」屬公訴罪,他們會處理,之後就等法院通知,訴訟期整整一年,在99年6月才拿到法院判決書,值得欣慰的是,整個訴訟過程中,因對方以「詐欺」起訴,所以都只有被告在跑法院,證明這社會還是有公理的存在。
下面是小弟的提告過程及判決書,提供各位學長們參考:
- 備妥賣家姓名、電話、銀行帳號、對話內容簡訊、線上對話、網頁對話及您本身匯款收據等有利資料,愈多愈好。
- 警局備案,以「詐欺」提告,並拿取報案三聯單,在做完筆錄後,警局會和銀行中心電話聯繫「涷結詐欺者帳戶」,隨後補傳涷結申請單給銀行,接著後續會綜整受害者的資料並移請當地「偵察大隊」偵辦,偵察大隊會再約你了解案情幾次,經過內部攏長偵辦期後移送法院處理。
- 後續法院傳喚出席者,原則上只會傳被告者,提告者只要等法院判決書即可(像小弟我就是等最後的判決書)。
像這種教育失敗的青少年,不是大家不給他機會,而是他活在自已的世界裡,認為「只要他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所以各位真的學長不用客氣,告他就對了,由法律來制裁他,別弄髒了自已的雙手,參考。
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