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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 [轉貼]~~車險怎麽買最S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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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吉安鄉 來自 ~發蓮~
發表於 2007-9-17 03:34 PM 
  開車不外會發生「撞車(人)」,或「被撞」的情形,因此目前相關的汽車險都與以上兩大風險有關。
不過事實上,只有「損失機會低,但金額大」的風險,才適合透過保單的方式移轉。
  以過去整體產險業的統計資料為例,汽車竊盜保險的理賠機率約為1.0 %,汽車颱風洪水的理賠機率為
0. 5 %、汽車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體傷)的理賠機率為0.7 %,都是屬於這類「損失機會低,但金額大」
的保險商品。
  至於「損失機會低,且金額小(損失在數百或數千元左右)」及「損失機會高,且金額高(例如酒後
駕車或開快車)」的風險,只能透過車主的自我行為改變,而無法用購買保險來轉移風險。
  因此各個產險專家都不約而同地從「人身無價」的角度出發,建議車主在選擇投保險種時,要優先選
擇涉及人身傷害的險種(第三人的體傷及財物損失),尤其當意外發生造成他人傷亡時,可能需要負擔較
高的賠償責任。
  一般來說,車禍受害者可向肇事車主求償「喪葬費最高30萬元(法院通常判30~35萬元)」、「精神
慰藉金(法院通常採自由心證,每個人約50~80萬元)」及不等金額的「對上或下家屬的扶養費」。
  但是根據過往法院的判決結果指出,受到城鄉生活費用等差異的影響,北市車主平均需要500萬元,
其餘縣市則至少需要350萬元的保障才夠(以上金額均含強制險的150萬元保額)。
  由於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不足,再加上一般人比較不懂車禍的和解程序,以及經費有限的情況下,車主
的第一優先考慮,應該是保費較便宜,且用以保障車外第三人的「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依照目前一般車
禍事故理賠的判決結果顯示,以投保「每人傷害最高200萬元,單一事故傷害最高400萬元,每次事故財損
30萬元」為準。但此一保險金額,並不是每一次產險公司給付的理賠金額,而是指依民法應負賠償責任的
理賠上限),其次則可考慮保障包含車內駕駛及乘客在內的「乘客險」(約100萬元即足夠)。

小標:意外事故可能讓車主負擔較高的賠償責任
  這是因為:如果車主不幸發生意外事故,特別是涉及到人身傷害時,所需賠償的金額較巨大,可能超
過一般人的負擔能力,所以才建議車主應該先投保此二險種。
  但是如果車齡很輕,在經費許可情況下,車主可以再考慮投保竊盜險,來避免愛車失竊的損失(按重
置車價購買,每年折舊25%)。最後,在經費充裕的前提下,車齡新的車主還可考慮投保車體險及颱風洪
水險。不過,由於颱風洪水險是附加險,必須先購買車體損失險才可投保。










  而儘管車主可以從「人身無價」的角度,來規劃相關車險保單順序,但事實上,不同族群因為車主開
車經驗多寡,或是車輛的新舊狀況不同,也應該有不同的購買車險策略組合。
  一般來說,新手開新車的風險是最高的,而且肇事的機率也很高,一旦新車發生事故,將需要投入較
多的修理費,遇有肇事責任分攤時,更需要承擔受害者車輛及人員的理賠支出。
  因此,建議開車經驗並不十分豐富的新手,購買新車時應投保保障內容最多的汽車險,包括甲式車體
險、強制汽車責任險、竊盜險、第三人責任險及乘客險等。
  但即使車主技術熟練,仍然應該兼顧新車的性能、美觀及安全性。除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竊盜險、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及乘客險外,家中或上班地點沒有車庫的車主,可選擇甲式車體險投保;至於有車庫者
,則可選擇乙式車體險投保。
  當開車經驗不足,或經濟能力有限而開起舊車時,因為舊車的保養及修理標準降低,投保車體險時,
可以選擇保費較低的乙式車體險,另外加上強制汽車責任險、竊盜險、第三人責任險及乘客險等。
  至於老手開舊車的肇事出險機率,較低於新手開車,因此投保車體險可選擇保費更低的丙式車體險,
另外加買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竊盜險、第三人責任險及乘客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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