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超速寬容值 一直是10公里
2007.10.04 【聯合報】
本報記者昨天實地訪查,雪山隧道入口電子看板上,明確標示「雪隧放寬速限10KM取締寬容值」。
有媒體報導雪山隧道超速3公里就會遭取締?報導見報後,引起許多用路人恐慌。民眾抗議,雪隧的電子看板明明寫著「放寬速限10公里取締寬容值」,何時變成3公里?立委林建榮昨天詢問公路警察局,證實雪隧的取締寬容值為10公里,一直都沒改變。
林建榮表示,超速取締寬容值又不是浮動油價,10公里就是10公里,執法者不能隨意以任何理由擅自變更,讓行車用路人無所適從。最近若有民眾行駛雪隧超速未達10公里而遭取締,可以申訴銷單。本報記者昨天也實地前往訪查,雪山隧道口的電子看板上,明白標示著「雪隧放寬速限10KM取締寬容值」,一直並未改變,顯示報導有誤。
昨天某媒體報導「雪隧寬容值低,超速3公里就罰」,文中還引用一名網友駕駛人日前僅超速四公里就被開單,還詢問公路警察局說,雪隧的安全標準比較高,有可能超過3公里就被罰。
「不是有超速10公里的取締寬容值嗎?什麼時候改成3公里?」「我前天好像超速5公里,會不會被罰?」這篇報導見報後,引起雪隧用路人恐慌,不知道公路警察局何時黑箱作業更改規定,甚至有人懷疑警方降低取締標準,是為了搶業績。
立委林建榮昨天趕緊向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查證,否認有傳聞中的超速3公里就遭到取締的情形,目前包括雪山隧道在內的高速公路取締寬容值都是10公里,並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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