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11月傍晚6點左右騎車下班時
在一座橋上與一名60多歲老婦發生事故
對方與我是同一方向行駛.
她在我的右前方差不多一個輪胎的距離
雙方時速大約3.40時左右
前方十字路口號誌燈轉變成紅燈可左轉號誌
老婦就突然往左騎乘想要直接左轉回家.
因為我的左側已經停滿車子.
情急之下煞停還是我的前輪碰到老婦的排氣管
導致她受傷右腳踝開放性骨折
在此期間有去過4次調解.和申請車禍鑑定..結果是各50趴雙方同為肇事責任
.對方當初開價太高55萬..
這包括醫藥費..行走輔助器材費..計程車費..復健費..及她
每月當看護以一日2000元來計算得來的
調解失敗..又去法院2次..
對方因為有請律師.我沒有
所以這兩次都是被法官嗆瞎
這期間法官說車禍鑑定結果是參考用的...判決結果是他說的算
上週收到判決書內容大約如下
於98年11月2日晚間6點..於A君駕駛125重行機車在精武橋上往市區行駛
當時天氣晴朗.無雲.前無遮蔽物.視線良好的情況下追撞B君老婦駕駛的輕形機車
造成老婦受傷...A君在庭中坦言不諱..實屬傷害過失成立
我不爽的是書記官是從何得知當時的路況和天氣還天氣晴朗勒
都
11月了
還有明明是老婦往我這邊靠近..我的左側又是停滿等紅燈的汽車
當時筆錄也有畫她的
行車動向是直走往左在直走
就像我們開車時超車不慎時所造成的事故一樣
判決結果是追撞的話我就玩完了..因為對方又加了20萬上去
請問
我這樣是算追撞前車嗎?
在開庭時我還想跟法官說她這樣騎車算蛇行嗎?
而且法官都是一開始就問說
你所騎乘的機車是不是撞到老婦的機車後方....
我回答說對啊..可是她.......
利賣工威..這是法官對我說的第2句話
我當下當然是心情很不好啊..法官還會說..你好像很生氣喔
我沒問你你不要講話
如果現在是換成雙方都是換成開車..結果還是會一樣嗎?是追撞嗎?
還有律師要去那裡找啊行情大約多少
還有對判決結果不服的話要怎麼在上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