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3天 傅?萁任命妻擔任副縣長
更新日期
11/04/30 23:01
花蓮縣長傅?萁前年因捲入炒股案,在當選縣長後,和妻子徐榛蔚登記離婚,並在就職典禮任命妻子擔任副縣長,花蓮地方法院認定傅?萁夫妻假離婚,以偽造文書判處傅?萁有期徒刑6個月,徐榛蔚4個月,得易科罰金,傅?萁痛批,這是政治追殺。
前年花蓮縣長就職典禮上,才和傅?萁登記離婚3 天的妻子徐榛蔚,竟搖身一變成了副縣長。當時因為捲入台鳳炒股案,擔心被判刑停職,得重新補選,傅?萁找來妻子當副手以防萬一,卻被檢調盯上,遭到起訴。
儘管傅?萁後來同意撤銷任命案,但花蓮地方法院經過1年多審理,29號判決出爐,認定2人還有夫妻之實,根本是假離婚,以偽造文書罪判傅?萁6個月,妻子徐榛蔚4 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共90萬。談起判決結果,傅?萁痛批是政治追殺,強調會繼續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