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保存期限 文/邱立屏
「如何讓你遇見我,在我最美麗的時刻。為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衪讓我們結一段塵緣。」詩人‧席慕蓉
生命有保存期限,那麼幸福也該有保存期限。
如果,所有事情都有所謂期限,就像百貨公司大拍買也會有期限,逾時不候。
我們常去超級市場買東西,常常買了一堆東西,放在冰箱就忘了吃,直到它過了保存期限,發出難聞味道,我們才會發現錯過了食物的保存期限。
也許,你曾經買了一件很喜歡的衣服卻捨不得穿,隆重的供奉在衣櫃裡;許久之後,當你再看見它的時候,卻發現它的樣式已經過時了。
所以,你就這樣錯過了生命中很多東西。
沒有在最流行的時候穿上自己喜歡的衣服,沒有在食物最可口的時候品嚐它的滋味,就像沒有在最適當的時候去做的事情,想起來,都是一種遺憾。
幸福也有保存期限,想做的事,該趁早去做,想愛的人,要趕快去愛,想說的話,就別往肚子裡吞。
如果,你只是錯過一件過時的衣服,一塊過期的蛋糕,也許,你還不會有遺憾的感覺,最怕的是你連錯過了什麼都不曉得。
食物有保存期限,愛情也有保存期限,幸福,當然也有保存期限。
人生別只是錯過,錯過了保存期限,只會剩下眼淚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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