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請車友待我慢慢道來
從1月17號在台南訂一台9W,等了三個月
車子終於在四月下線,先是業代打來說1月簽的菜單
沒辦法這樣賣我,不然她會虧錢,要我們多付5K
我們堅持不要,業代就半威脅的說那車子他不賣了
他要問公司可不可以退訂金給我們,在老媽強硬態度下
說照合約走,不然我們就PO上網,業代才退一步
她就改說不然包個大紅包給她也行...
結果在今天,又強迫我媽簽"新車提車委任書"
內容就像裡面所提到的,在業代無酒駕、無闖紅燈等違反交通規則的情形下
如果車體或業代有任何損傷,全都是甲方(我們)的責任
且不得要求任何賠償,還要負起全責
真的是騙我們沒買過新車的樣子
老媽最後把"不得要求任何賠償"給劃掉才簽合約
業代還說現在公司要求就是這樣,沒簽的話就只能去整備中心牽車
他們展示中心沒辦法負任何責任
等了三個月...真的是整個覽趴都是火.....
因為業代的關係 還曾經想要放棄這台車子
請問各位大大,福特真的有"新車提車委任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