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事情是這樣,昨天小弟在賣場停車場講完費去停車格準備要把車開走,由於停車轉彎處,所以車子開離開停車格2/3的時候(未完全離開停車格),有台車要轉彎,所以我就倒車讓他先過,這時剛好有台車看完要離開就跟這我車屁股倒車進來,結果我們就撞上了,有請警察來做記錄,對方跟警察說,看到我車倒退時他有停下來所以是我撞到他,我跟警察說我車子都還未完全離開他就倒車進來才會撞到,警察說因為在私人停車場他不能開3聯單,這要我們雙方保險公司來調資料然後保險公司自己談理賠,最後警察也是只畫圖跟雙方簽名,我想請問:我車子都未完全離開停車格他就開進來,這樣的話肇事責任誰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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