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yahoo.com/5-4-043511609.html
換車族有福了,趕在本會期最後一天,立院院會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從條文生效起五年內,只要車齡在6年以上舊車出口或報廢,就可以享有舊換新減稅優惠5萬元,同時如果是超過4年車齡的150cc以下機車,舊換新也有4000元減稅優惠,據公路總局統計,全國約有超過527萬8千輛汽車車主、900多萬輛機車車主可以受惠。根據三讀通過中古車汰舊換新減稅方案,從貨物稅條例修正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只要出廠6年、登記滿1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新台幣5萬元;此外,出廠4年、登記滿1年以上、且汽缸排氣量在150cc以下的中古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4000元
此外,舊車換新車可以不限同一人,只要配偶或同一戶籍的二親等內換車,如父子、祖孫、兄弟等換車,另一人買新車也可以享受減稅。政策希望藉此增加換車意願,拉抬內需市場,同時透過換車兼顧環保,而車商則是期盼此一法案通過後,可以推升汽車銷售量。根據公路總局統計,目前符合優惠資格的小客車、小貨車、客運車有將近527萬8000輛,機車則有900多萬輛,這些車主在換車時都可以享受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