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家人買了一台vw golf TDI 2.0,這三年因為家人擔心我開小車往返台中台北(我工作地點在新北)會不安全,所以把golf讓我使用,他們則開我的yaris一般道路代步,就算想跟他們辦過戶補差價家人也不願意,就是讓我開。所以各項車子的開銷也幾乎都是我買單。
一直以來都是回原廠保養跟維修,因為離上次保養已經有段時間,所以這次雖然還沒有到預定保養里程(原本預定65000左右保),還是請家人先牽去保養。
2016-06-24入廠保養,里程為62619(如下圖),換來一次相當不愉快的消費經驗
我滿注重車輛安全的,所以原廠建議該換甚麼,如果跟行車安全有關我也不會太省錢。因此這次台中櫻花廠建議我家人換車胎,家人告訴我車胎距離安全線還有一段距離,考慮車齡有6年,我還是同意四條車胎全換。可以看得出來總金額並不便宜,要價44610元。
問題.........就出在這次換四條車胎。
2016-06-24是周五,保養完之後家人把車開回家,當周周末並沒有需要用車,所以週日晚上當我要開保養好的golf上台北時,算是保養後第一次用車,可是車輛發動、車子一移動,ABS跟ESP的警示燈就亮了起來。
當下有下車查看車胎的況狀,看不出所以然,稍微在一般道路試駕一下沒感覺甚麼問題,因為時間已晚又趕時間,我就打算小心一點開車上台北。
可是上了高速公路之後,我發現時速只要一高(超過100km/hr),方向盤會抖動,過去這台車從沒出現這種狀況,所以我找了個最近的交流道下去再次好好確認輪胎的情形,這次還用腳踩了踩四輪、確認胎壓沒有明顯異常、螺絲也沒有鬆脫。
但再次上高速公路,時速只要一高方向盤還是會抖動。
接下來兩周因為無法不用車,所以沒能趕快開去檢查,但是ABS跟ESP的警示燈從車子要移動才會亮,惡化成只要引擎一發動就會亮。時速一高方向盤一樣會抖。
最後我擔心自己會死得太難看(golf開高速公路居多),2016-07-15(週五)回家後請家人再次把車開去台中櫻花廠檢查,週六電話連絡櫻花廠時對方表示車輛太多,只能周一在進廠。
結果周一(2016-07-18)家人把車開去福斯櫻花廠,里程是64175(如下圖),出現了不可思議的情形。
台中櫻花廠告知我家人,有兩個ESP輪胎轉速sensor壞掉了,是ABS跟ESP燈亮的原因。家人傳Line給我時我超傻眼。
而輪胎抖動需要做定位,福斯櫻花廠會請"外包商"再次幫車輛定位。我當時很疑惑,為何我去原廠保養,會有"外包商"來幫我服務?又為什麼06-24換輪胎時沒有做好定位,導致車輛一高速行駛就會抖動?
ESP sensor故障,防滑循跡就等於是沒有了,不得不換。可是櫻花廠在換了兩個ESP sensor之後ABS跟ESP燈依舊會亮,又說有另外一個ESP sensor也壞了。
一台車四個輪胎,保養換車胎前ABS跟ESP警示燈不會亮,換完四個車胎後警示燈就會亮、而且高速行駛方向盤會抖動,我當場就請家人向福斯櫻花廠反應06-24換輪胎時手法可能有問題,這筆錢我們不應該付,但是對方表示"一次壞三個ESP sensor是有可能的",所以依舊要我家人付錢(含工資三個ESP sensor更換共12985元)。
車子還是要開回家,我也不想讓家人(都退休一陣子了)吵架,就先讓家人付錢將車開回,然後請家人把06-24跟07-18兩次的保養維修單掃描給我,讓我看看(就上面三張圖)。
07-20家人把兩次保養單內容寄給我確認,我發現07-18沒有紀錄方向盤抖動的處置,當場我就覺得很反感,總覺得他們不敢紀錄這一條作業疏失,也認為三個ESP sensor會故障跟換輪胎有關。
當天早上就打電話去給福斯總公司客服(0800-068-068),客訴06-24沒有把輪胎換好、保養過後馬上就損壞大量的ESP sensor、07-18的維修單也沒有紀錄輪胎校正的情形,質疑是在迴避責任。然後等回覆。
下午13:40左右,福斯櫻花就有人打電話來了。
當我質疑他們06-24換輪胎沒校正好,他們的反應就只有"後來你們反應之後有幫你們調整好了",對於06-24的失誤完全沒有悔意的感覺;質疑他們找外包商換輪胎沒有管控外包商的品質,一樣跳針"你們反應之後有幫你們處理好了";質疑他們如果客戶未發現方向盤會抖動直到行車出問題,櫻花廠會負責嗎?繼續跳針"你們反應之後有幫你們處理好了"。
一點"抱歉、不好意思我們沒督促好、下次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情"的感覺,連虛情假意都沒有。
繼續質疑櫻花廠的外包輪胎沒有換好,導致ESP sensor故障,說詞變成"ESP seosor在輪軸裡面,換輪胎時不會觸碰到,輪胎定位不好也不會造成ESP sensor故障",就算質疑輪胎抖動可能造成ESP sensor頻繁作動、最後故障,也依舊主張06-24的作業沒有導致ESP sensor故障。
然後我質疑他"如果06-24的保養手法沒有問題,而06-26 ABS跟ESP警示燈就亮起,07-18不過三周就有三個ESP sensor故障,如果不是保養手法有問題,就是說福斯的車品質有問題的嗎?"
然後對方回答"是,有機會。",我的生命就掌握在"機會"手上。
一台車保養前沒有問題,保養後更換輪胎沒有校正好導致高速行駛抖動,四個輪胎附近的ESP sensor就壞了三個。
我本身是設備代理商的售服人員,如果今天福斯櫻花廠沒有換輪胎,壞掉三個ESP sensor,我可以接受櫻花廠主張自己沒問題;如果福斯櫻花廠換了四個輪胎,只壞了一個ESP sensor,我也可以摸摸鼻子認為"可能這次就這麼倒楣";
但是換了四個輪胎、高速行駛時方向盤會抖動,要說壞了三個ESP sensor跟福斯櫻花廠無關,打死我也不相信。
最後我表示對方的說詞無法說服我保養之後,原本沒有問題的零件出現這麼高的故障率(75%),我依舊認為他們應該要把第二次的費用還給我家人,不然我會繼續向總公司客訴。
對方說會跟上面討論,然後就結束這次通話。
直到隔天(07-21),福斯櫻花廠的人還沒有來聯繫,我覺得自己被冷處理了,10:45就打電話給總公司再次客訴,這次連打電話去總公司客訴都讓我覺得不愉快。
這次接電話是位女性,將敘述我的情形時只覺得對方一直確認我沒有其他新的事情要說,強烈引導我趕快把話說完,完全不顧客戶因為直營服務中心的後勤品質讓客戶陷於行車危險之中、也不顧直營後勤說自家的車輛有大量重要安全零件損壞的可能性,完全不把重視安全的客戶當一回事。
所以我作了當初最壞的打算,放棄福斯櫻花廠會把第二次進廠費用退還的可能性,寫了這篇不愉快的消費經驗,將福斯其難以接受的後勤公諸於世,給其他消費者參考。
另一方面我也再整理整理資料,去看看消保官的聯絡方式。
後記
我一直都滿喜歡這台golf TDI,高速行駛時穩定性很高、上坡時也不覺得吃力、又有ESP等備而不用的保命機制,也打算在yaris壽命差不多時(2008年購車)改換golf 1.6 TDI。
但是這次讓我對福斯的評價大打折扣,畢竟我經常開車載家人、載好朋友。
技術&設備,原廠都有,所以我認為原廠可以信任,把錢給他們賺。原廠要把更換輪胎業務外包我也沒意見,只要服務好,大家都相安無事,結果福斯原廠並不等於品質保證。
當一個汽車品牌不把客戶的安全性放在心上,視客訴為無物時,只能祈禱其他車廠再加把勁,讓自大的品牌有危機感了。
就算操作錯誤,願意承擔費用,短時間之內車輛不安全,只要沒出意外我也不想追究。(我的yaris是S版、16吋車胎,有一次保養原廠把煞車碟盤換成G版(較小),後來其他問題招回時主動發現,免費更換正確零件)
但是這一次保養感覺上就像把一台原本沒問題的車修成有問題,還要消費者承擔所有費用,那我還不如一開始就別買有防滑循跡功能的車輛,至少都省20萬。保養、大量油耗的費用都有了,還不用噴這一萬三千元。
不知道福斯其他直營保養廠是否會發生類似情形,不過在這台golf壽命到之前至少我不會第二次在原廠換輪胎了,反正都是外包、我去坊間輪胎專賣店還比較方便。
下一台車沒有福斯了,非重大異常我也不進原廠了。
把一次壞三個ESP sensor的事情問對車有研究的同事,就出現那句「福斯,源自對"修車"的熱愛」(苦笑
最後,07-18的表單上有上次里程數(14550),跟06-24的里程62619對不起來,福斯櫻花廠說這是福斯系統的問題。
就算是真的也太誇張!一個企業做到這種程度,令人失望
from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09&t=486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