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貪污與公務員之貪污..及縣市議員及縣市長之貪污...及立法委員之貪污...及職訓技術士證照評測考試之貪污.要關監獄25年...
1.根據罪刑法定主義及貪污治罪條例...警察之貪污與公務員之貪污..及縣市議員及縣市長之貪污...及立法委員之貪污...及職訓技術士證照評測考試之貪污.要關監獄25年...要加重其刑1/2..變成要關35年
2.最後..是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之法官及檢察官嗆白的..要關加重其刑1/2..變成要關35年
3.根據罪刑法定主義及貪污治罪條例..國防部之成員之貪污.戰爭時期貪污是唯一死刑.無戰爭要關監獄25年...要加重其刑1/2..變成要關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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