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9/9路邊紅線停車,要帶女朋友去吃飯,結果要牽車的時候好死不死讓我看見一台頭又大擦撞我左邊保桿
(不知算她賽還是我幸運
),看見她沒有停車的意思馬上跑上前叫住她,她才停車:18,她下車後說了抱歉說會保險處理還打了電話叫警察來,當下打給認識的交通警察問它如何處理,他說如果可以私下和解最好(只有幾千塊),叫警察來很麻煩還要回警方作筆錄,可是對方堅持報警我想也可以(又不是我的錯),到警局之後作完筆錄她說會叫保險處理,今天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說當初因我紅線停車只理賠8成剩餘2成我自負,可是我沒記錯的話當初筆錄好像沒寫到我紅線停車(警察也沒開我紅單),我可以要求對方保險全部理賠嗎?還是算了~請給我一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