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可申請強制險可申請理賠(一定要看喔!)
昨天去客戶那。 客戶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左小腿骨折。
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
後來受傷的老公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客戶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聽完,提醒他可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
但要向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
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
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
這樣就可以了。
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150萬死殘理賠,
和20萬的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的意外住院門診理賠。
請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 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
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 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想到客戶憤憤不平的說, 當時警察只丟下一句話:"您較衰"。
而警察也不會主動提醒受傷者, 能自己申請理賠,只會說風涼話。
唉...希望這些警察都能更專業點。
因政府強制險, 只負責"人"的理賠。
每一人 死殘上限是150萬,醫療費是20萬上限。
故若車體部份損傷是不得要求由政府強制險理賠。
但若您有買車體損失險 (如甲,乙或丙式車體損失險)則對方逃跑,
只要自己有向警方報案,就一樣可獲得自己產險公司的車體險理賠。
萬一出險時,收據多印幾份(都要蓋醫院章)。
同一個費用,至多可申請三份理賠。
第一份:原始收據交給個人壽險或團體險的保險公司(實報實銷)。
第二份:收據影印本,交給強制險的產險公司申請政府強制責任險理賠。
第三份:申報所得稅時,醫療列舉扣除額,申請減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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