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arkov 於 2007-1-12 10
PM 發表
一日在高速公路上面....塞車等待下交流道
好死不死....我是最後一台A車.....
結過被一部三菱的B車給撞.....並"推撞"到前面一部C車...對方小擦傷....
因為我是夾心麵包.....所以受傷慘重......要花 ...
狀況如下
要看筆錄怎麼寫 以照你的說法 對方是全責
和解的部份 可以AC分別跟對方談 所以你不必理C 叫他去找B
你先找B 他願意跟你和解就好 C是沒辦法說什麼 或是告你 求償之類
細節很多 不懂 打電話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