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4613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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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開車的人各各都是食神" ...
沒錯!! 強烈建議第三人責任險一定要保,不然就等著和我現在一樣吃悶虧吧!
你不去撞人,不代表別人不會來撞你。而且很重要的一點,撞人的不代表就有錯,交通事故肇責是看"路權"的,不是看誰撞誰的。
以我上個月的車禍事故來講好了,我買完早餐後上車,從最外側車道要迴轉至對向車道 (當地路口沒有禁止迴轉的限制,大多數人也會像我這樣做)。迴轉時我有看到左後方有一台重車,但還非常的遠,哪知他完全不減速,我迴轉到一半他就直接朝我車頭撞上來,現在人還躺在醫院裡。而且好死不死,他騎的是TMAX-500,並非一般的小速可達,一台原價
40萬元。我的車就像你一樣,想說17年的老車一台了,貪小便宜只保了強制險,沒保第三人責任險,我估計這場車禍我至少要自負10萬塊以上。
今天先撇開誰對誰錯,車子開在路上,你永遠不知道你下一刻會有什麼突發狀況發生。我倒覺得車體險可以不保,第三人責任險絕不能省!
要知道,別人的事情永遠比你自己的事情難搞定,你永遠不知道你將遇到的是什麼難纏份子!
看看我的例子吧,賠了
10萬塊錢,這筆錢可以讓我至少保
20~30年的第三人責任險。希望原PO別因為和我當初一樣貪小便宜,弄得今天這種慘痛的下場,希望你不是下一個受害者。千金難買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