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板公告第一點
1.同一區的物品請集中在同一篇文章內(請編輯帖子更新商品),每日可推(回)文一次,以達到廣告效果。
這邊說明一下
這一項新規定是從10月31日開始執行,在這之前所發的舊文不再管制範圍內(已有另行公告)
也就是說,10月30已發一篇文,10月31日後再發的文,將合併至10月30日所發的文內。
而所有新增或修改的公告,是由我以及另一名版主所討論出來的結果。
最怕不公平,不公開,不公正
我所質疑者,是為什麼只有處理少數人~
但一堆發表多重主題賣家都不處理
在我被強制合併刪文的時間點,找遍所有版規,並沒有下面這一條補充說明
這一項新規定是從10月31日開始執行,在這之前所發的舊文不再管制範圍內(已有另行公告)
1.同一區的物品請集中在同一篇文章內(請編輯帖子更新商品),每日可推(回)文一次,以達到廣告效果。
2.已預定或已賣出的物品會移動至移除區,移除區不定期清理,請先備份相關資料。
3.裝在車上無法拍照的可不PO照片,如底盤、拉桿、避震(須註明)
4.相同物品禁止重複發帖違者將直接刪文(售出後遭反悔,請註明)
5.禁止注音文、火星文,或者影響內容判讀之特殊類型文字。
6.文章內每樣物品皆須有實品照片(禁止使用替代照片)若有損傷處最好能拍清楚,避免糾紛。
7.二手區請標示欲售價格
8.標註圖片後補者..請在12小時內補照片(相同物品限一次,重新發文即需有圖,不可連續註明後補)
9.遭移除之文章,不再做移動,違規者請重新發文,重新發文後舊文章即刪除。10.販賣文章內禁止聊天(與商品無關,勸導無效以違規處理)或明顯灌水...
我現在發此文的時間點,在物流區版規也都還沒有找到這條補充說明文..
只有在這篇
為何刪除他人發文主題,給個合理說法吧!! 的文章裡,小P事後提出補充..
難道沒有事後補充自圓其說之虞?
我個人建議:
如果物流區兩位版主決定這個規則
就要澈底貫徹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
應該要訴及舊往~用同一個原則來處理
在這之前所發的舊文不再管制範圍內...這點明顯有不公平的疑慮
(10/30前發文是貴族~10/31後發文是賤民嗎?..這不是自己說說就算,應該要公告出來)
而且當初訂定合併主題的原因就是要保持版面整潔不是嗎?
應該要一併統一標準處理,才不會落人口實
如果當初我的主題移動合併...回覆異議被無視,新帖被直接刪文時
我能在物流區版規上清處找到這個條文說明!!而不是事後才增加補充說明..
相信這篇文章也不會出現了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