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檔 | 收藏
點閱數:10,303
[綜合討論] 大家有改hid的小心ㄌ
   河馬

Focus RS
文章 19932
用戶失蹤天數 1201
點數 73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三重區 來自 台北縣
發表於 2009-10-15 09:20 AM 
圓嫩嫩 發表:

我怕到最後他越ㄉㄧㄤ越多

我也那麼想喔


 
   mgjymgjy (神豬)

100cc
文章 202
用戶失蹤天數 2820
點數 6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中市 西 區 來自 台中
發表於 2009-10-15 09:31 AM 
大大手機有照相錄影吧
給他存證一下不錯
在寄去投訴最好是錄影


 
   圓嫩嫩 (熊)

Focus ST
文章 7931
用戶失蹤天數 1244
點數 86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基隆市 安樂區 來自 雨都
發表於 2009-10-15 09:36 AM 
河馬 發表:

我也那麼想喔

反正他也找不到安定器~哈哈


改車是條不歸路 
   Woody

遊客
文章 713
用戶失蹤天數 4053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桃園縣 蘆竹鄉 來自 桃園南崁還有北投
發表於 2009-10-15 09:38 AM 
藏安定器沒用的...
聰明一點的"條杯杯"
不開引擎蓋;也能開你罰單...
只要叫你關燈再開...
準備到監理站報到吧

別再講"搜索票"這事了...粉好笑耶
臨檢就是搜索票,不然抓毒品怎麼抓啊?
不配合...你敢嗎?(我不敢...俗辣 )
搞到你抓狂,弄一條妨害公務給你
那就吃不完兜著走


 
   黑Jack (Silent)

遊客
文章 3661
用戶失蹤天數 4261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北市 松山區 
發表於 2009-10-15 09:42 AM 
~康埔~ 發表:

可以請他先亮出馊索票先!

警察本來就有權利請車主將車子的引擎蓋打開....
車主可以選擇不配合....

但是如果警察在執行合法臨檢勤務...並懷疑你車上具備非法改裝品....
然後你又選擇不配合....那警察有權利請你回警察局並花2小時的時間去泡茶聊天....

看你自己的選擇....

關於亮出搜索票...
那是警察要自己搜索你的車的話...需要有搜索票....
宣傳說要搜索票才要開引擎蓋的大大..可以自己試試看..會發生啥事情....


 
   黑Jack (Silent)

遊客
文章 3661
用戶失蹤天數 4261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北市 松山區 
發表於 2009-10-15 09:45 AM 
Woody 發表:
藏安定器沒用的...
聰明一點的"條杯杯 ...

臨檢跟搜索票無關....

你在電視上看到的直接闖入民宅抓毒品之類的...

那都事先就請好搜索票的....不然到法官那邊有可能會證據無效.....

其他開車被抓的...大部分都是作賊心虛好嗎...

不過拒絕配合臨檢...是不一定會吃妨害公務的官司的....


 
   brett (智銘)

版主
文章 21231
用戶失蹤天數 1245
點數 1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北市 士林區 來自 P.S.T (北士幫)
發表於 2009-10-15 09:51 AM 
車有改的北海岸凌晨少去

那邊的阿 SIR抓防飆

要回家走高速公路比較安全


有妹堪吃直須吃,莫待無妹DIY... 
   Woody

遊客
文章 713
用戶失蹤天數 4053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桃園縣 蘆竹鄉 來自 桃園南崁還有北投
發表於 2009-10-15 09:54 AM 
黑Jack 發表:



臨檢跟搜索票無關....

你在電視上 ...

我是指路上的臨檢...

民宅搜索;沒票是會變成"無效證據"警察是會白忙一場的!


 
   dinardo (小歹)

版主
文章 2795
用戶失蹤天數 1669
點數 17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發表於 2009-10-15 09:54 AM 
Woody 發表:
藏安定器沒用的...
聰明一點的"條杯杯 ...

大大~你敎壞了~條杯杯
這樣 很多都會變成聰明的了..


 
   小P (JACKO)

版主
文章 12570
用戶失蹤天數 2300
點數 131   戰績 0   改裝 34   故障 5
其他 來自 快樂的打狗兄
發表於 2009-10-15 09:55 AM 
『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臨檢必須在公開場所進行,但不能對受檢人之身體、所有物進行搜查,而且除了現行犯準現行犯之外,受檢人可以拒絕出示身份證。這是為了防止值勤員警『假臨檢之名,行搜索之實』。----------------------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 ( 遇 警 察 臨 檢 盤 查 須 知 )

狀況1: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要求拿出身分證件時。
做法:微笑視意,然後拿出駕照、行照給員警看。如果未帶駕行照時,再把身分證拿出來,配合路檢。
狀況2:員警要求下車,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
做法: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沒有理由配合,可駕車離去。

狀況3: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
做法: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即配合其檢示,並且要求員警【當場】填寫臨檢紀錄單。

狀況4:員警如推稱未帶臨檢記錄單時。
做法:保障自身權益,仍要求員警開具臨檢記錄單。如果員警執意不肯,記下背章號碼,然後直接撥一一○報案。

狀況5:步行時,遇到警察臨檢,又未帶身分證時。
做法:向員警告知自己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家中電話,以利員警查證。
狀況6:員警要求帶回派出所調查身份時。
做法:當面拒絕,並再提供可辨識身份的方法,大多數的員警如未發現攜帶違法物品或不是在深夜遊蕩,多半不會刁難。

狀況7:投宿賓館或到酒店等場所消費,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在賓館或場所服務生協助下,配合警察查驗身份;員警敲門時,可要求出示警察證件,說明此次臨檢的用意。
狀況8:合法賓館、酒店、舞廳等特種營業場所業者,如果每日都被警方排定臨檢時。
做法:向員警查明臨檢理由,並發函要求分局提出合理說明。
狀況9:長期投宿賓館的民眾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要求員警出示搜索票,否則可以不予回應。
狀況10:遇到攔車盤查酒測,未飲酒卻被強迫酒測時。
做法:向員警表明自己並未喝酒,多數員警都會先試聞酒味。如果員警仍要求酒測,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還是吹口氣算了。
狀況11:員警採取封鎖道路逐車攔查方式要求酒測時。
做法:要求員警寫下臨檢記錄單,再配合指示決定是否吹氣,做為日後法律訴訟的依據。
警方執行臨檢勤務應遵循釋字五三五號意旨,人民對臨檢若有不服,可於臨檢終結前提出異議,可於臨檢終結後提出行政訴訟救濟。對於警察的臨檢,民眾必須配合不得拒絕,但可以要求警員出示證件,拒絕臨檢警方可以『妨礙公務』罪名加以逮捕。不過在臨檢時,受檢民眾可以拒絕讓警方登記電話及住址的要求,因為員警進行臨檢要求登記資料,為因應督察單位抽樣確認有無造假,但如此要求並無法源依據。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