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段
他開紅燈是寫在155巷
辛亥右轉基隆路遇到第一個路口是長興路,對面有一個7-11
三角架大概就放在下一個路口附近
因為基隆路是四線道,長興路基隆路路口有一個警告標示
前常有測速照像,請依速限行駛
因為交通法規有一條,若流動式取締,需在取締地點前一百公尺放置警示牌
所以當大家看到
前有,還是要當他是一回事
我己經跟交通裁決所提申訴了,雖然第一段通常都會很制式的駁回,
重點是要再申請異議,送交地方法院交通法庭試看看
提出異議,告示牌不易察覺,基隆路車流量也不小,公車也挺多的容易被阻擋,
開最內側車道,我想大家沒事也不會看到最外側的路邊告示牌寫些什麼吧,
質疑警方偷拍的方式的正當性,試看看
另外右轉基隆路幾乎都會停在長興路路口紅燈,我是一定有超速
但傍晚的基隆路也不太可能在2百公尺的距離開到116吧
所以也提出該測速照相機的準確性,是否有通過每年的檢驗
如果真的那麼怕大家超速,若不是想拼業績,大可放置一支固定照相在那,
當大家都曉得那裡有一隻照相機時,自然就不會超速啦
反正就是不要超速啦,接下來要搞好多事,真麻煩
大牌要繳去交通裁決所3個月,車子停3個月會壞掉吧,真是沒人性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