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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 你知道助人的危險嗎??不要誤觸法網,冷涼卡好!
   黃耀東 (cat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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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來自 0927-658-396
發表於 2011-8-14 05:49 PM 


   龍貓 (Super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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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員林鎮 
發表於 2011-8-14 05:51 PM 
能幫還是會幫,打個電話應該不難。
前提是有足夠跡證可以保護自己的證人或是影片。


   緊張黑白色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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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蘆竹鄉 
發表於 2011-8-14 05:52 PM 
在台灣,要幫助別人之前,一定要有100%成功的把握

ex.有人溺水,你拋個救生圈給他:
結果是沒救上來,家屬也會質疑你的方法有過失,耽誤搶救時間
再來如文章所說,質疑救生圈本身是否有瑕疵?
就算是他自己手滑沒抓到而溺斃,問題就是當事人都掛了
誰來幫你洗刷冤屈呢?

現在的人,出了事就告,無非是想拿到一筆"撫慰金"
文章內文,救難隊為何不讓那對夫妻穿上救生衣?
滾滾泥水,又搖又晃的,在那種情況,穿上救生衣要花多少時間?
家屬會罵,是人都能體諒,但是說句公道話:你那麼會,不然你來救救看!

知道德國的法律是有處罰冷眼旁觀的人
有人會覺得這樣的法律很奇怪
但,看看我們自己吧~
台灣的社會變成這樣不是沒有原因的
台灣的司法體制本來就是很主觀,又很矛盾的!
法官,你要說他是恐龍嗎?


我們說:他本來就是!


 
   moccacino (疾速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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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信義區 來自 國境之北
發表於 2011-8-14 05:58 PM 
緊張黑白色 發表:
在台灣,要幫助別人之前,一定要有100%成功 ...

說的好...只覺得大家多點同理心..
這個社會會更美好的


 
   小霖-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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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來自 第三特區公約聯盟
發表於 2011-8-14 05:58 PM 
龍貓 發表:
能幫還是會幫,打個電話應該不難。
前提是 ...

所以以後要幫忙前先用手機全程錄影以求自保!

一來保護自己...

二來有幫到受傷的人...

一舉兩得!


 
   setisagan

腳踏車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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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東引鄉 
發表於 2011-8-14 06:37 PM 
緊張黑白色 發表:
現在的人,出了事就告,無非是想拿到一筆"撫慰金"...

沒錯!第一篇那男子命也是救難員救的!沒想到不感謝還提告!
這想起以前學長跟我講的一句話 : 一人辦喪事,全家喜洋洋


 
   小光哥 (小胖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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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中壢市 來自 中壢-龍岡 FRC
發表於 2011-8-14 06:50 PM 


即然選擇它.永不後悔.努力賺錢.小佛進化中. FRC-胖哥 
   rambo1980 (丫宏)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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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竹北市 來自 台南-新竹-花蓮
發表於 2011-8-14 06:53 PM 
見死不救
我睡不著呀~


丫宏 
   林有閒 (很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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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來自 在府城賺摳摳的台東人
發表於 2011-8-14 06:55 PM 
現代人這麼自私也不是沒道理的


謝謝 
   威爺 (阿威)

輕量Smart
文章 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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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竹北市 來自 新竹 竹北
發表於 2011-8-14 10:03 PM 
setisagan 發表:

沒錯!第一篇那男子命也是救難員救的!沒想 ...

還不是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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